第27章 仙魔相遇叹长生

黎明尽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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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渊写得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然而转眼间得意之作竟被毁了?他喘息着甩开了额前碎发上的汗水,黑白分明的瞳孔溢出发懵的神色。

    他再次试着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一个字,那支紫毫的尖端仍萦绕光华,刚触及纸张,纸张自毁。

    写都不让写了?这还怎么考?

    “果真是不容于世之文……”孔德暗叹,随后用半圣的力量,万里传音。

    “你可离去,此文吾等已阅。”他们都见到了这片文章和之前的词作,自知哪怕云渊的明经一塌糊涂,秦国解元也只会是他。

    “已阅?”云渊声音仿佛透着诧异,俊俏的面容却不惊讶,眉梢一挑间笑得有些狡黠。

    “既如此,给个甲上可好?”孔德闻言猛地咳嗽了两声,所有半圣目瞪口呆!他们第一次见到如此……不拘小节的秀才。

    “哈哈哈,自是好的!”吕不群停下了传书,大声回答了云渊。这场府试早已乱套,他也顾不得半圣不能插手科举之事了。

    云渊的面前浮现了一篇文章,和他刚刚写的几乎一样,似乎是道家半圣斗转星移而来,文章后面关于纵横家的段落被隐去了。但光是前面各家分析,云渊也完胜天下秀才。

    这便是圣人的力量?举人之前靠诗词,举人之后,各道独特的能力才是文人们依赖的根本。

    儒家之人主要的能力是“杀身成仁”,“以文乱法”。分别取自《论语·卫灵公》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以及《韩非子·五蠹》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听得玄乎,其实第一个能力就是以生命之火为代价,换来一时的伟力,第二个便是针对各族的规则,完全可以拟化成他族的样子,不受对方的拘束。

    其他八家也各有能力。比如说云渊的纵横家,纵横家主要能力是“合纵连横”以及“进退自

    如”,前者可利用他家能力化为己用,后者是逃命的本事。他们纵横家除了老是放嘴炮,自然要有一双跑得快的腿。

    之前半圣吕不群用的“出口成真”只不过是靠“合纵连横”来化用了法家的“言出法随”。说起来他们家的能力和杂家还有些像。

    云渊收回了思绪,他看到此卷上映上金色的“甲上”二字,便摇着扇子开心地走了。他知道,圣人们允了他的要求。

    “到底发生了何事!”云渊开心,他身边老是听到各种不寻常动静的考生可就不开心了!自己被隔壁的快吓傻了!一沉浸答题就听到铃声被吓醒!

    响了三次铃?他交卷了?放弃了?这才过了四个时辰啊!静心静心!考生看着卷子上的墨迹,顿时苦着脸从头再来。

    另一头,秦国书院的齐光,并不如云渊想得那般焚香抚琴,静静等他。

    “那个与天地同寿的齐光,那个比日月还要耀眼的齐光,堕落到和人类为伍了吗?”张狂不屑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中响起,眨眼间一头红发的男人孤立在粗壮的松树枝干上。

    齐光正仰躺在松树下面,树枝上落下的皑皑白雪从他身边拂过,未沾染他分毫。男人的问话他恍若未闻,独自饮着清冽的桃花酿。

    “千年了,你丝毫未变,却又变了。”红发男子敛起眉梢的讥讽,他的额边竟有个黑色的骨质尖角,显示着来人的魔族身份。纵使寒冬凛冽,男人仍然一身黑色单衣,露出大半个结实的胸膛,雪还未触碰到他,便已被热气蒸发融化。

    桃花仙未变的是风骨,变的也是风骨。

    “小狗。”齐光感觉到雪水滴落在白玉瓶间,不悦地唤了一句。随后桃花溢出,反季节地飘起,挡住了对面掷下的碎金子。

    “齐光,我说过多少次,别、叫、我、小、狗。”男人这么说,语气却并不像是生气的样子,更像是无奈和警告。

    “不叫你小狗,叫你玄德吗?有区别?”此刻的齐光仿佛换了一个人,不温柔不淡雅,勾起的嘴角满是俯瞰之意,说话更是毫不留情。

    “分明是魔族,偏偏要叫做玄德?”玄德玄德,玄即深也,德即慈悲。非要把自己当作天地间最深的慈悲吗?

    他可是齐光,世间独一无二的齐光。

    “至于和人类为伍,你曾经……呵。”玄德听闻这话,扔出的不再是什么可笑的金子,而是骨质的刀刃,刀刃不是按弧线抛出,反而从他手上直接消失,再突然从齐光后方出现,抵在齐光后心处。

    而齐光轻笑一声,那把刀逆流,竟又回到了男人手上,仿佛时间再倒退!但双方的记忆都存留着记忆!

    “早已知道,我杀不了你……”玄德也没指望能伤到这个人,借此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罢了。所有的魔族,都是神仙和人类堕落而成。有些人类是为了魔族的长生自愿为魔,可这种低等的人入魔后连保持清醒的能力都没有,活了比死都不如。

    真正站在顶端的魔族,是信仰崩溃后以自身为信仰,屹立千百年。只要不怀疑自己的路,就能永生不灭。但迄今活得最久的魔族,也不过七千年。

    他刚入魔之时,想取名叫“刍狗”,他并不觉得这名字难听,反而想时刻提醒自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事。这样的信念,让他被上一任魔君看中,也让自己远比那些堕落的魔族要强大的多。

    玄德入魔后不久,就遇到了齐光。

    齐光活得远比他久远,取着风光霁月的名字。自己的能力是空间,齐光的天赋是时间,两种被认为天道之下最不可能出现的能力双双落在他们身上,这便是宿命吧?

    可齐光不愿和他打,总是倚在花树下,抬眼间便是一声“小狗”,他听得恼羞成怒又不得其法,只好改名成“玄德”,取自“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两人太过熟悉,一千年的交情,足以让死敌变得惺惺相惜。玄德从未放弃拉齐光入魔,要是这样的男人为魔,他魔族定能横扫各族!

    以前齐光不出世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和一个人类站在一起、照顾起居?

    “齐光啊,入魔吧……入魔吧,齐光。”玄德邪气深刻的脸上流露的是称得上复杂的表情,连他这个魔都知道,一个神仙入世,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他们魔忠于欲求,做事天马行空,承诺毫无意义。但神仙不同。神仙若如此做了,必然无法回头。

    无尽的生命,会被逼疯的不止是理智,还有情感。

    “齐光,你……”他看着齐光碎裂的玉杯,皱眉想说什么。

    “老神仙,我回来啦~”独特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齐光淡然的神色陡然转得温柔,瞳孔中溢着一闪而过的璀璨光华,他快速开口,森冷的语气中透着还未消去的暖意,格外渗人。

    “——走!”毫不留情地驱逐。

    “哈!齐光……”玄德抱臂而立,反而不走了。

    “给、我、滚、远、点。”齐光猛地抬眼,一字一顿地再次说道。这是玄德千年间第一次看到这个男人动怒。原来他也是会动怒的?

    “疯了疯了!简直愚不可及!”当玄德注意到这个勉强能算作友人的齐光的表情,便知道对方的心思,顿时满脸荒唐!一挥衣袖,愤然而走。

    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这家伙不要自作自受才好!那表情分明是……动了情啊!

    玄德惊得一身冷汗,不受控制地回头瞥了一眼极远处的云渊,随即便被齐光用桃花瓣割破了衣袍。

    不过他还是看见了。那是一张再冷再黑的夜晚都掩不住的容颜。明明对方是散漫不羁地打扮,明明是惊鸿一瞥间,却也令人惊心动魄。无怪乎神仙……都动了心。

    “哈哈哈!齐光!那个被仙魔笑说永远‘春风不度’的桃花仙齐光?”

    桃花在春日绽放,最是暧昧缱绻的花朵,但身为桃花之主的齐光却从不曾有过春风一度的想法。如今竟然动、了、情,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吗?!

    “齐光啊,你完了。”玄德冷下了硬朗的脸,他原本是人,人族的情感最复杂,他也不是没经历过。求而不得之苦,足以逼疯任何存在,即使,那个男人是齐光。

    “届时,我定在魔族王座上,扫榻相迎……”玄德说的冷漠而残忍,垂下的血色眸子却流露出一丝惋惜。

    连那个他以为的,天地间最高洁之人,也逃不过永生的寂寞枷锁吗?

    长生啊长生……这会不会是比求而不得更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