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節令坚冰

慕容游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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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慕容夙故意拖着尾音。

    慕容瑾皱眉道:“而且什么?”

    “殿下。”

    慕容瑾听见这熟悉的声音愣了愣,南箫从门外的一侧走进来,不知在外听了多久。

    “南箫,你......”

    “殿下,我......”南箫微微笑着,温和而又格外认真,“我愿意成为一把刀,成为殿下你的那柄刀。”

    “南箫,你不用这么委屈自己,我不希望你变成那样。”

    南箫摇了摇头,“殿下当初愿意让我跟着你一起,又让义父收留我,还愿意让我进宫陪你读书。南箫无以为报,若在这些事上还能有些价值,也算是在尽我所能,回报你的恩情。”

    他以前衣不保暖,食不果腹,被拐子卖来卖去,后来寻了机会逃出来,也是过着四处逃窜的乞丐日子。现在的他,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有书读,有武功学,有个待自己不错的义父,还是府上的半个小主子。

    这份恩,他是记得的。

    他也从未忘记,自己是寄人篱下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半点价值的话,是很容易被丢弃的吧......

    他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也不想再过流离的生活。

    所以,他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

    “南箫......”慕容瑾看着南箫,眼角有些微微酸涩。

    “啧,”慕容夙倚在一旁的架子上冷眼看着他们,声音很低地道,“分明是吃着本王的俸禄长这么高的,如今全成了他的好了,儿大不中留啊......”

    南箫突然“扑通”一声跪下,语气坚定道:“殿下,请记住,您有一把叫‘南箫’的利刃,他会成为殿下最锋利最有用的那把刀。”话毕,便起身往外走去了。

    慕容瑾看着南箫离开的身影,心里默默叹气,他知道,南箫打心里认定了的事,是改不了的,只好侧身看向慕容夙,“王叔,你让云澈仔细些,尽量别让南箫受太重的伤。”

    慕容夙欣赏着自己袖口的花纹,“小阿四,你说,这把刀以后要是磨快了,你会用他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有那么一天。”

    “你的意思是......”慕容夙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你以后会去锻造别的刀剑,还是,你真不打算争着帝位?”

    “争不过,也不想争了。我若能保住这条命,就算是大幸了,做个偏地的王爷,或者当个庶民,远离这宫闱,不好吗?便偏要搅弄那腥风血雨,手足相残,你死我活,去争那锢人赤心禁人自由的皇位吗?人活着,不就求个自在吗。”

    慕容夙不说话,面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慕容瑾,“你倒是很有觉悟,不是你想不想争,身在帝王家,真的是半点由不得人,这是你与身俱来的孽。这是你我与生俱来的孽。”

    “可瑞王叔不也......”

    “你是觉得本王不争政权,也不为了兵权与别人相斗,整日无所事事,也还算悠闲快活对吧?可是小阿四,在你父皇眼里,本王是有罪的,知道为什么?”

    “......”慕容瑾摇了摇头。

    慕容夙道:“因为陛下觉得我有谋反之心,所以我有罪。你不想争,不代表别人会信你,他们还是会攻击你,会伤害你,等你都被逼到悬崖口了,还不反击吗?这时候啊,你觉得你才刚刚踏入这个斗争当中,其实你已经站在权力旋涡的中心了。哪里由得你做什么选择,你知道吗?”

    “我知道,可是我想试一试。”

    试一试,总比困在笼子里好。

    慕容瑾拢了拢大氅,往外走去。还未跨出门槛,又听见慕容夙清晰的声音传来。

    “大燕有个规定,立嫡不立长。每位皇后的儿子几乎都是一出生,便被立为了太子。”

    慕容瑾回眸笑得坦然,“还好我不是。”

    ......

    暑去秋来冬又至,红叶经风一夜霜。

    南越,宁王府。

    初冬的早晨带这些冷冽的清新气味,干净而又美好。

    白濯拢着成衣铺新作的狐裘,看着院子里的叶子一片片地落下。

    “王爷还没有回来吗?”

    弋白在一旁往红泥炉子上放了铜壶,“还没有。”

    “这就怪了,昨日天不黑就入了宫,什么事情能聊这么久。”

    “难不成那皇帝是个话唠子?”弋白用茶匙取出一些上好的银针,放入茶壶里等着水开。

    白濯摇了摇头,然后便接连着叹气。

    弋白也跟着皱眉,“主子,您就别唉声叹气了,老王爷不会有事的。”

    “难说。”

    今年冷得格外的早,草木凋零得太快,白濯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感觉。

    正午时分,传来消息,南越北境胡人叛乱,王爷还在朝中与陛下和各位大臣商议。

    白邬不屑道:“才几个胡人而已,至于从昨天商议到今天还商议不出个对策吗?”

    白濯把他剥下的半个胡桃壳轻轻掷打在了白邬额间,“你以为就几千个胡人?这回胡人五大部落联合进军,共有二十万余人,北境已经破了两座城池了。”

    “哦,”白邬满不在乎道,“北境那几个小城离镜城还远得很,一时打不过来,南越也不会让他们打过来的。那些个不知好歹的胡人,每隔几年总要闹上一场,上回还是老爷子把他们打回去了,近十年来都没有进犯,还乖乖地上供,这回估计也没多大问题,你就放心吧。”

    “你说什么?”

    “我说北境离这儿还远得很,一时打不过来。”

    白濯皱眉道道:“下一句。”

    白邬白了他一眼,“这些胡人每几年总要闹上一场,上次还是爹把他们打回去的。”

    “就这句。”

    “怎么了?是不知觉得咱爹很威武,咱爹年轻的时候可是护国大将军,可神气了。”

    白濯叹了一口气,“你也说了,那是年轻的时候,爹今年已经五十有六了。”

    “那又怎么样,咱爹老当益壮,你别涨别人家志气,灭自己威风。”

    宁王这些年来身子骨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时常咳嗽到半夜才止下,腿脚也不是那么利索的,年轻时在战场上留下的旧伤时常发作。且不说还能不能扛枪骑战马,能利索得骑着马在外面溜上一圈就还不错了。

    白邬这些年来被保护得太好,对外面的政局风云一无所知。

    宁王手握重兵,虽已年老,收下的北狮军也依然听令效忠于他。帝王忌惮,如今胡人犯境,正是换人的好时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