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夜幕降临时(二)

楚宜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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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诗宇被他的狐朋狗友们急不可耐地挤进车厢里,自负的嘴角勾起一丝无可奈何的笑容,眸子里却洒下毫不在乎的光彩。

    俊美刚健的身子倚在车窗前,修长自信的手指夹着软玉溪的香烟。

    深深浅浅的烟雾飘出几乎全开的玻璃窗,夏诗宇慵懒的眸光便也随它飘出去了。

    落在香樟树上碧玉一样的茂密叶片上。

    落在大润发夸张奢侈的巨大广告牌上。

    落在无数车屁股处或亮或暗的车灯上。

    大众汽车最后停在稻田酒吧黄金色镀漆的门口,金色的外框中间,是一整块被分割成很多个凹槽的玻璃,晶莹剔透,折射出迷人的光晕。

    一对男女正站在黄金大门的一旁,男的微微有些肥胖,套一件灰色的T恤,没什么看头。

    女孩却是光彩照人,无可挑剔的漂亮五官不需要上任何妆容就已经绝美,但还是被精心地上了妆,也丝毫没有雕琢的痕迹。

    一双水雾迷蒙的桃花眼,似醉非醉,像喝了二两杏酒,又细又长的睫毛透着灵气。

    年轻的胖子手舞足蹈,神色有些着急,女孩漂亮的桃花眼里却漾出无奈。

    夏诗宇慵懒的眸子里生出一抹玩味,也回想起屡屡在公司楼下碰到的陌生女孩,俊俏自负的嘴唇倾泻出韧劲十足的话语,“长得挺漂亮一姑娘,眼睛却是瞎的。”

    狐朋狗友们也欣赏着姑娘的美貌。

    “别看了,一对小情侣闹分手呢,没多大意思!”夏诗宇俊俏而慵懒的眸子瞥了一眼人群外的女孩,终于还是觉得门后面的世界更加有趣一点,于是拾掇着众人走开,推开了金黄色的极乐之门。

    林酒儿现在很郁闷,她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她的同学,从大二就一直在追她。

    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她觉得她和这位同学之间,至少隔着太平洋。

    年轻胖子抖动着厚实的嘴唇,压出尽量轻细的声音,他以为这样的声音是温柔的,“酒儿,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

    “咔……”林酒儿用俏皮的双手交叉出一个“停止”的姿势,生生地切断了年轻胖子的话。

    林酒儿鼓起白里透红的粉嫩脸颊,吹出郁闷的气流,可爱的樱桃小嘴倾泻出银铃一样悦耳的声音,“都怪这个大雯,说是请我出来聚聚,没想到给我来个狸猫换太子。”

    林酒儿还特意化了个精致的妆。

    “大雯为什么要坑我,难道我女生缘这么差?”这个念头出来,吓了林酒儿一跳。

    但这个念头出现在她脑海里只过了零点二秒,就遗忘了。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三秒,但林酒儿的记忆却很奇怪,伤心的记忆可以零点几秒钟就忘记了,最长也不超过七八分钟。

    高兴的记忆却总是能长久地保留下来,甚至所有当事人都忘记了,却被她不晓得某个时候突然从不知名的角落里翻出来,给在场的所个人惊喜。

    水雾迷蒙的桃花眼眸瞥了一眼欲说还休的年轻胖子,悦耳的泉水声继续倾泻而下,“你是好人,你值得找到更好的女孩。”

    俏丽的嘴唇倾泻完这些话,调皮粉嫩的手掌就拍了下自己漂亮又可爱的额头,樱桃似的粉红小嘴嘟哝道:“哎,我真是一点拒绝人的天赋都没有。”

    林酒儿是真的有些小苦恼。

    趁着年轻胖子愣神的功夫,白皙漂亮的手掌拦下一辆黄色出租车。

    在四个轮子就要开始逃窜时,年青胖子幡然醒悟过来,对着四个轮子逃跑的方向,大声喊道:“酒儿,我是不会放弃的!”

    “哎,你这样肯定是追不上我的!”可爱又俏丽的樱桃小嘴嘀咕着,好似在替年轻胖子惋惜。

    她不答应年轻胖子,不是因为他没钱,也不是因为他长相一般。

    而是因为林酒儿很清楚她自己想追求什么样的爱情。

    林酒儿想起小时候,她和班级的一个小男孩,一起争夺班上唯一一个三好学生地名额。

    结果因为他俩的激烈竞争,班上这个三好学生的名额一直被他俩垄断着,这回他是三好学生,下回又是她成了三好学生。

    “笨同学啊,我林酒儿要的爱情,一定要是两个人慢慢变好的爱情。”

    林酒儿深知自己是棵很不赖的大白菜,不能这么轻易就被猪给拱了,至少要来只精明一点的猪啊,能一眼看透她的小心思。

    但是找一个精明一点的猪真的是很不容易,她郁闷地想到。

    或者一只聪明的癞蛤蟆也行啊,她自信自己肯定是配当美丽的天鹅,哦,应当是天鹅肉的。

    为什么这些比喻不是白菜,就是天鹅肉,净是被别人吃掉的美味,想出这些比喻的人一定是个厨子吧,林酒儿郁闷地想。

    不过她还年轻,她确实很年轻,98年的姑娘,刚从大学出来,不过22岁而已,其实也不小了,她又郁闷地想道。

    还是努力再考个研吧,将来可以多条活路,她对自己说。

    她其实也很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撒哈拉沙漠》,但当她再把三毛的书翻出来读时,却发现它们已经变成了最好的催眠工具,算了,还是明天再努力变好吧。

    当夏诗宇推开眼前这扇极乐之门时,城市的与众不同才向他摘下了面纱。

    一杯威士忌,加冰,谢谢。

    夏诗宇也很年轻,24岁,其实已经不小了,但夏诗宇是个极端自负的人,他觉得70岁也不老,因为他是夏诗宇。

    他遇到的酒吧很少有像电视剧上男人女人在舞池中央群魔乱舞的场面,你在龙城可不敢,你看到一个很正点的姑娘,正打算去搭讪,也许后面两个纹纹身的大汉就要请你去厕所玩玩了。

    这里最多消磨下你过剩的荷尔蒙,一杯酒下肚,耳边回荡着歇斯底里的音乐。

    夏诗宇去上个厕所,旁边身穿花衬衫的胖子跟上来,他们又一起去抽了根烟。

    手机铃声突然哼出一段快活的音乐,俊俏而慵懒的眸光洒落在手机屏幕上,一张玩世不恭的倔强嘴唇吐出很有韧劲味的言语,“十点钟都不到,我这漂亮媳妇可真想我啊!”

    一旁的花衬衫胖子舔了舔干躁的嘴唇,话语中带着调侃,“怎么,嫂子来查岗了,”

    修长俊美的手指漫不经心地捻碎烟头,按下接听键,慵懒的声音像一团粉红的樱花云,“喂,宝贝,你不是和同事逛街去了吗?”

    一阵悦耳的像山涧溪流的声音流淌而出,带着一丝丝烦闷,就像是欢畅的溪流忽然遭遇了巨大石块后,轻快的声音里不得不夹杂了一丝沉闷的声响,“逛到一半,遇见她男朋友了,我可不想当电灯泡,你什么时候回来?”

    俊俏而调皮的嘴唇依然倾泻出慵懒漫不经心的声音,“你在干嘛,打游戏,还是追电视剧?”

    惹火的又带着一丝急促的女声流淌出,“你快回来吧,家里没卫生纸了,你回来带一点!”

    “嘟嘟嘟……”通话直接被切断了。

    夏诗宇慵懒的眸子里透着一份厌恶,显然是觉得玩闹的雅兴被打扰了。

    “宇哥,怎么样?”花衬衫胖子油腻的声音里夹着一丝恭敬。

    “你先进去,我再抽根烟。”修长的手指拎出一根新烟,悠长平和的火焰瞬间就吻燃了烟头。

    女友突然的骚扰引发了夏诗宇一些思索的兴致,烟头上的火光也变得欢快起来。

    夏诗宇慵懒的眸子里也洒出一些星星点点的兴奋,他觉得他应该能找出个好问题来。

    夏诗宇先是很随意地想象了一下如果他不回去会导致的一系列后果。

    这是夏诗宇养成的习惯,一个决定下来之前,他总是分析出这件事情的底线在哪里,比如对方能忍受的极限条件是什么,只要找出了这样的底线,他就知道自己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如果现在不回去,十五分钟以后,女朋友肯定会打电话过来,问他已经到哪里了。

    他一定说,还没出发呢!

    然后她隔半个小时再打,他一定说,宝贝,你先休息吧,我会晚点回来。

    这时候,她会气鼓鼓地挂断电话。

    假设事情继续朝坏的方向发展。

    这小妮子一定会认为我不重视她。

    她会胡思乱想,现在没结婚就是这样子了,结了婚以后岂不是更变本加厉啊!

    然后她会觉得自己并不是合适的结婚对象,既然如此,那就好聚好散吧!

    “哎,女人啊!”俊俏的嘴唇吐出嘲笑的声音,仿佛自己看透了女人似的。

    似乎心里已经有了决定,但夏诗宇又很自然地想起他和女朋友之间的感情。

    好像最开始挺有感觉的,到现在只剩下性和可怜的亲情了,对于爱情的态度,夏诗宇与何梦的看法是类似的,爱情远小于生活,生活多有趣啊,岂是爱情能比较的。

    所以他是瞧不起爱情的,那种曾经对女朋友所谓爱情的感觉,充其量也就是两根烟,一瓶酒的分量。

    夏诗宇不无讥讽地想到。

    突然又想到婚姻,想到抖音上的一句话,“初为人夫,请多指教。”

    他没接触过婚姻,没有任何经验,但这仿佛是更有趣的思考,带给他全心的刺激。

    慵懒的眸子洒出更多的兴奋,夏诗宇就是这样的人,遇到感兴趣的事,会变得越来越兴奋,越来越精神。

    如果遇到的都是厌恶的或者不感兴趣的,眸子就会越来越慵懒,越来越漫不经心。

    一根烟已经被他抽完,又上了一只烟,熙熙攘攘的烟雾四散开去,红色的火光忽明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