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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开秦家,秦起和薛不遗特地来到一个距离虎威城东疆足足上百里的小镇,这里虽然没有虎威城东疆那么富庶,但是山清水秀,灵气也相当充沛,过上五日是再好不过的了。
没想到一到镇上就不停地被人认了出来。
秦起走在街上,不停有人驻足观看,眼中神情并非轻蔑或者不屑,而是一种景仰与崇拜,其中还带着一丝丝好奇。甚至不停地有路边摆摊的镇民过来,死活要将手中的药草和猎杀的虎皮豹纹交给他,有的虎皮上还带着鲜血,显然是刚刚剥皮下来的,足以显示他们的真诚和朴实。
如此热情,秦起简直受宠若惊,从前无论是在韶环宫还是秦家可都没受到这待遇,而薛不遗抱着双臂跟在他后头,像是个移动的寒潭,无人敢接近。
一个刚熬制出新鲜豆腐脑的小姑娘怯生生地递过来两碗豆腐脑,被薛不遗冷眼一瞥,吓得眼泪都快挤了出来,连忙躲回摊后,被一个中年汉子拉扯着,却拼命摇头怎么说也不敢再靠近秦起和薛不遗二人了。
那中年汉子似乎是她的父亲,胆子比较大,搓着手上前来,双手交叠,尊尊敬敬地作了一揖,小心翼翼地道:“二位大仙,尝尝看我们家豆腐西施的豆腐脑吧,这可是方圆几百里最有名的的,哪怕是天皇老子来这儿都要尝上一尝呢。”
这豆腐脑香气不错,是镇上特有的,秦起没有拂了他的好意,便一口喝完,薛不遗身上那煞气直让人不敢接近,哪有人敢给他递东西,都巴不得离他越远越好。
中年汉子也没有特意去接近薛不遗,他一看这人就不是个好惹的,有些人是面冷心热,其实很容易活络,比如秦起这种,但有的人就真的是面冷心冷,比如这人,煞气这么大,虽然长相模样俱佳,但是一瞧便没有谪仙之气,想来是个心性不佳的。
中年汉子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秦起总算知道这里为什么待他这么热情了,原来根本不是民风淳朴的原因——
这一日秦起被测出天灵根,整个虎威城上方灵气朝中心汇聚,涌动奔腾,只怕是整个虎威城都知道了。虎威城虽然住着的都是些与修仙无缘的凡胎平民,但是由于历代城主都是修.真大能,且保了虎威城几百年平安的缘故,修行大道在这些平民中也十分普及。有些愚昧的人甚至从小将孩子扔进山间,只盼孩子能吸收天地灵气,偶然获得福缘,从此脱离凡间苦海,当然,这些可怜的孩子大多数最后都被山上的豺狼虎豹吃掉了,从此杳无音讯。
所以对这些*凡身的人而言,拥有天灵根的修士乃是天神一般的存在,是注定要修成正果踏入仙门的,乃至于秦起刚到达这里,他们就纷纷献上自家最好的东西,只盼望因此而得到一点仙缘。
秦起倒是能理解这些小镇镇民的心思,只是他们为何知道今日被测出天灵根的人是自己。
中年汉子有问必答,不敢懈怠,忙解释道:“秦家宗族派人来通知了,说天灵根是秦家的荣耀,日后秦家二公子所经之处,必须好生招待。”他想着献殷勤,又补充道:“除此之外,老汉一见到秦家少爷您就觉得十分有眼缘,您不嫌弃我们这小地方,还不嫌脏地品尝我家的豆腐脑,可见您亲民亲和,品性俱佳,将来必定是成大道之人……”
他唧唧歪歪一大堆,尽是些大肆褒扬之词。
秦起没想到秦家宗族竟然如此重视天灵根,白天在秦家厅堂内测试灵根时,那些人还流露出怀疑的表情,在确认他的的确确是天灵根后,态度竟然如此大转折,比起变色龙也不输一二了。他白天被秦战带走,没有接触秦家宗族那些老头子,但是秦家宗族做事却十分有效率,立刻就在整个虎威城通知遍了,大肆张扬秦家出了个天灵根。
但是秦起很快明白过来他们这样做的用意,虎威城上百年都没出个天灵根,声势也逐渐不如周围各疆域,内忧外患一大堆,还要靠着与韶环宫结盟来抵御外敌,若是出了个天灵根,即使是假消息,也足够提高秦家的名声了。
秦家还真是充分榨干每一个儿女的价值,当他还是杂灵根的时候,没什么大用处,便将他送上韶环宫当人质,此刻他变成了天灵根,又利用他来虚张声势。
这种冷血做法,连秦起都觉得心寒不已,幸好现在不是原主站在这里。
不过这样倒是给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方便,很快便有人领着他去这镇上最好的客栈,不仅不收一文钱,还好吃好喝的送过来,那中年汉子自愿地做起领路来,找了个蛇皮袋子,将镇民送给秦起的虎皮狐裘统统装起来,找了两个下人给秦起扛着,还觉得十分荣幸。
秦家的目的只在于将天灵根宣扬出去,却并未教他们这样巴结讨好,想来也是这些朴实的镇民本能地对修行之人的憧憬使然。
秦起便坦然接受了,但是薛不遗脸色却一直不怎么好,在山上有血虫围着,在山下又有周围这群人团团转,像群讨人厌的苍蝇一般,真叫人心生烦意,想一把火将镇子都烧个遍,尤其是面前这中年老汉,满脸褶子,不停地对着秦起絮絮叨叨。
原先秦起不受人待见,处处遭人冷眼的时候,他心里不舒服,现在秦起受到镇民欢迎,不停有人给他送来东西,他心里也不舒服。
想来想去,从白马塔中出来后,竟然没有一天顺遂心意,还不如再受一遍重伤,回到白马塔山洞里头。
秦起跟他同行这么久,一看他脸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生怕他中二起来屠遍全村,便将手里的半碗豆腐脑递过去,“渴不渴?”
薛不遗面色稍缓,嘴里嫌弃地说着:“本座早已辟谷,自然不渴不饿,也不会吃这便宜东西。”一边哼哼唧唧地伸手去接碗,谁知秦起点点头,手腕一转,将半碗豆腐脑倒在了地上的角落。
那群血虫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窸窸窣窣地爬进豆腐脑里,被甜得晕眩了,在地上幸福地团团乱转。
薛不遗:“……”
秦起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一整晚,薛不遗都如同刚从寒潭里捞起来似的浑身散发出寒气,明明容貌明艳,却硬是没有一个姑娘敢正眼瞧他一下。
这一晚正逢立春,镇上张灯结彩,火树银花,镇民们敞开门户,纷纷前往道庙拜上一拜。
秦起带着薛不遗去成衣铺。
现在虽然已经二月,可天气仍然寒冷,呵出来的气都是白的,秦起和薛不遗却穿得十分单薄,毕竟修行之人不畏寒暑。
原本秦起仍是炼气三层的时候,觉得冬天很难熬,他体内真元单薄,再加上韶环宫山高,寒气无处不在。但是现在提升到了炼气七层,好似完全换了一个境界,不止不再感觉寒冷,还因为体内天灵根无时无刻吸收天地灵气的缘故,反而觉得体内有无穷无尽的暖气来源。
自己原来只能算是一只脚踏入了修.真界,从今日开始,就算是真真正正的修士了,一切都将不同。
“阿羞,你喜欢什么颜色?”秦起站在成衣铺里挑选。
薛不遗对穿着并不在意,原先还是棵草的时候,日日被秦起揣在怀里,反倒更在乎秦起的衣服面料,是否会刮伤自己。
但是相比暗色面料,他更喜欢新鲜一点的颜色,便随手指了一匹红色的布。
老板娘趁着薛不遗低头时,才匆匆抬头打量了他几眼,这人气势太盛,叫人不敢直视,容貌艳丽,偏向阴冶,但这样一个人,容貌如何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浑身宛若万年不化的冰雪,寒意中又稍带杀意与煞气,像她这种毫无修为的凡人,哪怕只看一眼,都觉得五脏六腑俱隐隐作疼。
秦起不禁好笑:“大红色是成亲用的,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买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请我一杯喜酒。”
成亲?喜酒。
薛不遗修炼多年,但是甚少在凡间待,大部分时候都是找处洞府修炼,这一修炼就是几百年,出来以后便是杀人,或者被追杀,倒是对俗世的许多规矩不太清楚,但是他也懂得这“成亲”二字是什么意思。
他顿时耳根一红,脸上却冷漠道:“就要这匹。”他单手一抓,力气十分大,就将布匹从秦起手中拽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像是生怕被谁夺走了似的。
老板娘注意到他耳根泛红,心都碎了,方才五脏六腑都白疼了,就像是感觉男神一秒变成男神经一样,这人不可貌相,也不可单单看气势,气势如此强盛之人,所作所为却如此违和。
秦起顿时哭笑不得,让老板娘把这布匹按照薛不遗的尺寸做成成衣,送过来。
老板娘原本战战兢兢地面对这人,此刻却放心不少,于是拿着布尺前去测量。
薛不遗冷冷一瞥。
老板娘脚步一缩,恐惧地扔下布尺逃走了。
秦起只好冒充裁缝,手动给薛不遗测量好,小团子长大后变成了大团子,身形颀长,比自己还要高出一头,浑身线条,无一不是最优美的。秦起一边测量,一边羡慕嫉妒恨,不过此刻自己尚且还只有十六岁,应该还会长个头,再加上蛟龙血脉也不可小觑,日后应该会长成一个伟岸英俊的男人!
两人没有在镇上多转,便回到客栈里。
薛不遗一回到客栈,便抬手一挥,将地上的血虫统统扫到一边,这血虫也学乖了,兄弟姐妹屡次在他手下丧生,其余的也不敢贸贸然靠近他,大部分都回到了绿玉根中,只余下几只听从秦起的吩咐,去了房间外面和客栈外头各个角落站岗。
秦起盘腿坐在床上,想起要抓紧时间修炼,便拿出了那本《修仙诀》,这决一拿出来,房间里就立刻充盈起一股与两人截然不同的真气来,书写这本仙决的人,修为应当远远比秦战和韶环宫各长老要高深,仅仅是亲手写下的几张纸,便能够让人感觉到强烈的威压。
这样的修仙诀,秦战怎么会交给自己,秦起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便不再去想。
薛不遗也感觉到了,蹙了蹙眉头。
秦起为了避免他多疑,就将今日秦战如何将他带离秦家,如何将这本《修仙诀》交给他的事情一一讲述。以现在大团子金丹后期的修为,倒是也可以用这本修仙诀,只是这本决仙气太盛,不知道是否利于妖修。
薛不遗的注意力却全然不放在这上面,他对秦家一伙人都没有好印象,在他的世界里,原本就分成两类人,要杀的,不杀的,如今又多了一类,要牢牢绑在自己身边的。秦起想提高修为固然不错,但是修为如果一直就这么低浅,自己也不会嫌弃他。
只不过,像这种《修仙诀》,不过是前人留下的一本提升修为的心法罢了,上一世他也见过不少灵器法器,却觉得没什么意思,并没有用心去找寻,一切法宝都只不过是外在辅助,真正的实力强大不需要依赖这些。
因此他含糊地点了点头。
秦起却会错了意,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不会不识字吧?”否则怎么会见到《修仙诀》这种宝物都不惊讶也不欣喜?!
谁知他这一问,薛不遗脱衣服的动作一顿,紧接着面色一点点绯红,直至红到耳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秦起就这样无意中发现了个天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