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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齐齐第二日和往常一样,还是挎着篮子上街推销,不过这回运气就不像昨日那般好了。她在街面上奔走了大半日,目标客户才买去了两包,倒是不少未穿白衣的非目标客户对辣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比如胡齐齐路过一个小酒馆的时候,请一位白衣公子试吃辣条,这白衣公子嫌辛辣油腻没有试,酒馆中有个持刀的大汉倒是很有兴趣,强烈要求试吃。这人没穿白衣,买到就是赔到。但是胡齐齐看到他放在桌面上的刀,麻溜地就让这位大哥试吃了。
然后这人一下就买了十包,说下酒很有滋味,配干粮吃应该也很不错,还怪识货的。如果不是胡齐齐说剩下的还有人预定,这汉子当场就要把这篮子里有的辣条包圆。这样的情形日后恐怕不会少,毕竟行走江湖穿白衣服的还是少。虽然每次亏损的积分很少,但是日积月累,也不会是一个小数目,胡齐齐觉得还是得想个法子解决这个问题才行。
卖给普通人亏损的积分主要是因为包装也需要积分兑换,若是包装不需要积分,那她卖给普通客户至少在积分收入上是持平的。而且卖给普通用户不影响她金钱上的收入,她完全可以用钱在这边购买包装材料。只是她从系统中获得的辣条包装是一种内面不透油的纸张,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可以替代的包装。
胡齐齐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了一会,很快想到了两个备选。一个是荷叶,她昨天逛街的时候见卖油饼的摊贩给客人打包的时候用过,荷叶不容易透油,也比较方便易得。另外一个就是用陶瓷容器,这个绝对不会透油,而且用罐子装着显得更有逼格,只是可能价格会不那么美丽。
胡齐齐当即找了人问了荷叶得价格,现在正值夏季,荷叶并不稀罕,新鲜的一文钱五张,晒干的一文钱三张。陶瓷就比较贵了,带盖的粗陶罐巴掌大一个便要十文,瓷罐成色稍微好一点起码是二十文起步。这除非是走高端路线,不然用陶瓷的罐子装辣条来卖,铁定是要亏本。
胡齐齐一时还拿不定主意,就买了一摞十张荷叶并一个青色的瓷罐回去。她拆了两包辣条,装在罐子里头,又拿了四包泡面打包好,直奔五羊斋蹭饭去了。她和方璇还称不上熟悉,她其实也不是爱与人打交道的性子,没事的时候她更愿意自己一个人在家宅着。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食材好纯天然,还是方璇的厨艺超群,反正昨天那鸡汤面胡齐齐只要一想起来便觉得腹中馋虫鼓噪,所以少不得厚着脸皮接着对方的客气话上门蹭饭去了。
方璇见了她一点也没有意外,十分自然地接过胡齐齐手上拎着的东西,既没客气也无寒暄,像是接老婆下班回家时带回来的菜。胡齐齐被自己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无厘头的念头笑到,暗暗惊讶于自己的不要脸。
方璇把胡齐齐带到了店铺后面,这店后面也是带着小院的,不过要比胡齐齐铺子的精致得多。院子里铺着青石小径,西墙边栽了一挂葡萄,东墙下种了两株桃花。那葡萄应该有些年月了,叶子把那用来攀爬的架子裹得密密匝匝,架子下置了石桌藤椅,在浓密的绿荫下看起来有种宁静的清凉。
吃饭的地方显然就安置在那里,胡齐齐已经看到了摆在上面的碗碟,空气中也漂浮着饭菜的香味。
凉拌松花蛋,香煎小杂鱼,肉沫虎皮青椒并山药枸杞排骨汤,还有香喷喷的米饭。胡齐齐尽量克制着自己跟在主人身后,没有显得太过急切。
“吃吧。”方璇领着人坐下,给胡齐齐盛了一碗汤便不再说话。
胡齐齐喝过汤,就啊呜啊呜扒起饭来,每个菜都很好吃,米饭也很好吃,胡齐齐吃得身心愉悦,觉得穿越好像也不是一件顶顶糟糕的事情。
胡齐齐吃得半饱,发现方璇很少动盘子里的鱼。若说方璇不爱吃吧,他还是会主动去夹,若说爱吃吧,她面前碟子里的鱼骨架都堆成了一座小山了,方璇碟子里还只有寥寥几根。
这香煎小鱼一指来长,外酥里嫩,鲜香多汁,一点腥味也无,绝对是胡齐齐心目中的今日之最。胡齐齐觉得这鱼做得这样好,没道理是不爱吃的。她不由观察起方璇来。
“你不会吐刺?”观察了一会,胡齐齐便得出了结论。
方璇一愣,似乎是不好意思道:“小鱼的鱼刺太小了。”
小鱼刺是挺小的,不过它就一根主刺,其他的都不足为虑,胡齐齐吃的时候很轻易就能吐出一根完整的鱼刺来。她觉得小鱼的这根主刺剃起来比有些有小刺的鱼,比如鲫鱼要容易得多,她没想到还会有人吃小鱼会有这样的困扰。
“你这样,夹起来,先吃掉半边。”胡齐齐夹起一条小鱼开始师范教学,“再吃掉另外这半边。”
胡齐齐灵活地卷动舌头,一条小鱼瞬间便只剩一条连着鱼头的骨刺。
方璇显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笨拙地学胡齐齐先吃半边,但是直接连刺带肉一起咬了下来。鱼刺裹在鱼肉里面,又是一场艰难地斗争。
“别光用牙,要用舌头,你舌头太不灵光了!”胡齐齐看方璇吃鱼都觉得着急。
胡齐齐吃了五六条鱼,也懒得示范了,直接洗了手,一手捏着鱼,一手拿着筷子开始剃刺剥鱼。胡齐齐用筷子剃刺依然很快,三下五除二就剥好了一碟,并不比她直接吃慢。这算是她的会客技能之一了,外婆以前觉得一个女孩子直接用嘴剃刺吃鱼不够雅相,她便学会了用筷子。
胡齐齐把剥好的鱼放在方璇面前,擦了擦手,又继续愉快地吃起饭来。待到吃到有些撑的时候,胡齐齐心里终于升上一点迟来的怪异。她好像也太不把方璇当外人了。
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方璇确实只是书里的npc没错,但是她现在进入了这书中的世界,这里的角色于她而言便不再是纸片人,而是一群有血有肉的个体。她面对街角卖羊肉包子的阿贵时尚且做不到这种情绪上的游刃有余,为什么在面对方璇的时候她反道是好像跟人认识了八辈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