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苏 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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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宋明轩应约要去碧月湖游玩。杨氏见赵彩凤在家也没有什么事情,便推了她和宋明轩一起出门。两人其实谁也不认识那碧月湖的具体方位,便打算去巷口问一问街坊,慢慢的游荡过去,反正这会儿离邀约的时间还早着呢。

    还没出巷口,就瞧见门口有一个小厮打扮的人进来,见了两人便开口道:“我家少爷和姑娘正在外头车上等着两位呢。”

    赵彩凤细细瞧了一眼,见是刘家的下人,上回她去刘家的时候见到过。两人跟着小厮到了巷口,才瞧见门口停着两架马车,果然稍微有些银子的人家,就都很忌讳男女避嫌的问题。

    刘八顺见宋明轩出来,已经从马车上探出了头来,只开口道:“宋兄,这边请,一会儿我们先去箍桶巷接先生,然后再一起过去吧。”

    宋明轩对京城不太熟悉,记忆中箍桶巷似乎住着不少老翰林,古代皇帝其实也有分配房子一说,翰林院的大臣们就基本被分配在箍桶巷这一带。

    但是这些房子不是白给住的,一旦致仕了,房子都要一起归还朝廷,等着下一任的官员入住。韩夫子因为受广大学子爱戴,在为朝廷输送人才方面着出了巨大贡献,所以他的宅子皇帝并没有收回,直接就送给他颐养天年了。

    马车一路行驶在行人稀稀朗朗的大街上,刘八顺只稍稍挑来帘子,看着外头白墙青瓦的围墙,笑着道:“每个读书人都渴望着能在这边有一栋宅子,这大概是作为一个读书人最大的荣誉了。”

    刘八顺所说的宅子,大概就应该是皇帝赏下来的私有财产了,这是莫大的荣誉,大雍开国以来享受到这个待遇的,也没有几个人。不过宋明轩虽然学问很好,可他的目标却不是想当一个老翰林,读书人能一直研究学问固然是好的,但他更向往能得到百姓的爱戴,做一个好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这大概就是寒门学子和那些豪门子弟之见的差别,豪门子弟看见的永远是自己家族的荣誉,他们的心里不说彻底没有百姓吧,至少对于老百姓这种群体的理解是不够的。可宋明轩生于田埂之间,吃着粗茶淡饭长大,深知一个好官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疾苦。

    两人在车上坐着无聊,就聊起了秋闱以后的事情。刘八顺只发问道:“宋兄,秋闱之后第二年就有春试,宋兄是打算再接再厉,直接就去参加春试呢?还是打算休息个一阵子,准备三年后的那一场?”

    对于科举来说,两人的年纪都算小的,就算再等个三年,也不过就是刚及弱冠的年纪,比起那些考了好几十年的老秀才,都是属于小弟弟的级别了。

    宋明轩原本对这次秋闱都算不上很有信心,幸好有赵彩凤一路支持,前几日赵彩凤甚至已经许诺,就算他再念三年,她也会再供他三年,只是……要让赵彩凤赚钱养家,宋明轩心里还是多有不舍。宋明轩只拧了拧眉,肃然道:“若是这一次侥幸得中,那就再接再厉,直接准备明年的春试。”

    刘八顺听了,只佩服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的,只不过,从现在到明年春天,那才几个月的时间,宋兄这样劳神,可要注意身体才好。”

    宋明轩听了刘八顺这话,只问道:“难道八顺兄弟不打算去考?”

    刘八顺想了想,只拧眉道:“我一时还没想好,且要等这次中了再说,若是这次都没中,那还谈什么春闱呢!”

    宋明轩算是见了比自己还没信心的人了,只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十年磨一剑,况且你我从开蒙到现在,只怕也不止十年了,你又是做足了准备,韩夫子又对你如此看重,这次肯定能榜上有名!”

    刘八顺只叹了一口气,心下还是有些担忧,又道:“今儿我娘去紫卢寺给我求状元泉去了,我一向不信这些神佛之说,到时候若是不喝倒是枉费了她的一番好意了,既然大家都觉得那状元泉很灵验,不如我和宋兄你一人一半,也算是求个安心。”

    宋明轩一听这状元泉脸色都变了,又见刘八顺一片好意,只游戏为难道:“其实……我也不太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不过你若是真的想喝,还是烧开了喝比较好一些。”

    刘八顺见宋明轩的脸色有些不对劲,以为他是笑话自己这样迷信,只锁着眉头狠心道:“不喝了,若是真的喝了这泉水就能高中,那京城的状元都满街跑了。”

    宋明轩终究觉得自己比不上刘八顺,他能下这样的决心,可自己却还是喝了那状元泉的……虽然最后的结果……不提也罢了。

    却说赵彩凤出来之后,才看见门口停了两辆马车,一辆是刘八顺坐着的,还有另外一辆里面坐的是钱喜儿。

    送走了刘八顺和宋明轩,钱喜儿只让小丫鬟把赵彩凤迎上了马车,只笑着道:“前一阵子大姑奶奶给我和大娘在珍宝坊里头定了一套首饰,她如今正在坐月子,没空过去取,只让我自己先去看一眼,若是觉得哪里不好看,当场就让那边的工匠给改一改,正好今儿我有空,你陪我一起去好不?”

    钱喜儿无父无母,从小被刘家收养当的童养媳,虽然日子过的不错,可她的身份毕竟有些尴尬,平日里也没有什么朋友,如今认识了王燕和赵彩凤,早已引为知己。可惜王燕如今在王府里头当丫鬟,并不容易出门一趟,所以钱喜儿便想到赵彩凤。

    赵彩凤也不知道那珍宝坊在什么地方,不过既然是定做首饰的地方,想来不是她这种人合适去的。赵彩凤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幸好这几天天气太热,她穿的是杨氏给她改的死去的舅妈的那几件衣服,瞧着还挺鲜亮的。

    钱喜儿穿得也不算华丽,就是普通小户人家姑娘的打扮,身边的小丫鬟就更朴素一些,这样也不至于衬得自己太土掉渣了。

    钱喜儿见赵彩凤看打量自己的衣裳,只开口道:“我上回给你那几件衣裳,你怎么没穿呢,你长的这么好看,穿起来肯定比我好看多了。”姑娘家能比较的也就是容貌和衣服的,不过钱喜儿这么说,没有半点攀比的意思,纯粹是夸赵彩凤呢。

    “我回去试了一下,你身量比我高,裙子有点长,我觉得改着也挺浪费的,不如等明年穿,也不知道我这个子还会不会长了……”说到这里赵彩凤自己也有些忧伤了,前世她虽然不是美女吧,但好歹一米七的个子,平常就算不穿高跟鞋也可以秒杀一群三等残废,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这赵彩凤的身高却跟打了矮壮素一样,就是不见长……

    虽然她每天和宋明轩吃的是一样的粮食,可宋明轩却跟吃了激素一样,身高拼命的往上窜,不过才几个月而已,赵彩凤只觉得她和宋明轩只见的差距似乎又拉高了。

    钱喜儿听赵彩凤这么说,只笑着道:“我觉得女孩子个子小一些也好,像我这么高,八顺还经常笑话我,说我站着就跟细脚伶仃的筷子一样。”

    赵彩凤回想了一下刘八顺的身高,忽然觉得他有这样的抱怨也不奇怪了,不过男孩子一般都比女孩子晚熟一些,刘八顺的身高应该还有发育的机会。

    赵彩凤才想劝她两句呢,就听钱喜儿拧着眉毛道:“原先他一直说自己是念书念多了所以才不长个头的,我也信了这么多年,谁让我认识的那些男的,都不是念书的料子呢,直到我瞧见了你家宋秀才,才发现原来八顺他一直骗我呢!”

    赵彩凤听了只哈哈大笑了起来,没想到刘八顺居然这么可爱,这样看来宋明轩倒是比他木讷很多,不过宋明轩最近似乎也有些开窍的迹象,总时不时也撞着胆子逗她几句,看来她是最近没发威,让宋明轩给得意的。

    从讨饭街到朱雀大街的路就有些远了,平常钱喜儿也不是经常出门,去的最多的地方是自己学刺绣的绣坊,偶尔会陪着李氏出来逛逛。

    李氏是个勤俭的人,虽然家里如今过的殷实,却也不喜欢那些有钱人的奢华,还一向坚持着艰苦朴素的传统,这次若不是刘七巧在珍宝坊定了首饰,她也不耐烦去这种满屋子都是金银闪瞎眼的地方,李氏总觉得自己就算再有钱,也变不成那种可以挥金如土的人,所以只让钱喜儿过来瞧了,把东西带回去就好了。

    马车停在珍宝坊的门口,这时候时辰尚早,客人也不多,店里头招呼客人的年轻媳妇迎了出来,见是两个穿着很朴素,却坐着马车来的姑娘,心下也觉得有些疑惑。

    不过她们做了几十年的生意,除了看穿着打扮,也练就了一副看面相的本事,等那媳妇瞧清楚了这两人的长相,脸上便堆着笑迎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