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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
喉咙里低沉又带着嘶哑的那种惊悚声音紧跟着响起,几十个丧尸从其它店面冲了出来。
特别是,这排建筑的楼上,一群群丧尸从窗口扑了下来,浑然不顾自己可能会摔成肉团!
逃窜的林云毛骨悚然,这一切他听在耳中看在眼里,顿时骇然了。
头也不回的亡命飞奔,完全不顾自己还要去查阅资料的事了。
自己小命都快不保,还管那些做什么,自寻死路的事他可不会去做。
而今的城市哪里都有丧尸,早点逃离这里是最明智的选择。
故而他毫不犹豫朝原路逃去。拼了命的狂奔,早知道城市里发生了骇人惊变,打死他也不会进来的。
好在自己进来的并没有多远,而且看到那服装店后就想换身衣服整理下形象,虽然没想到进去后在里面碰到了女丧尸。
结果尽管吓了一跳,但却让自己提前发现了异常。
否则自己要是进入了城市更里面,那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小小的无心之举反倒没有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境地,林云暗自侥幸不已。
“砰,砰!”
跳下来的丧尸摔在地上发出闷响,运气好的,砸在了下面跑出来的丧尸身上,运气不好的,则直接掉在地上摔断了腿,或折断了手。
当然最惨的,无疑是从五六楼上面跳下来的丧尸,这些家伙不止摔断了手脚,还弄断了脖子。
可惜,他们没有死,反而挣扎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保持着脖子断了的姿势,歪着脑袋死死盯着林云。
尽管他们腿手都摔断了,但他们感觉不到疼痛。仍然一瘸一拐的欲要追去。
更不要说那些只断了手或者脚的丧尸了,他们更是一拐一瘸的疯狂追了上来。
那速度跟常人奔跑的速度差不多了,很是惊人。
所有丧尸皆嘶吼着,似乎林云是天下最好吃的食物,不将他啃吃掉誓不罢休。
而林云才跑五十米路程,好不容易将后面那些丧尸甩开了三十米,街道两边的建筑竟然也冒出了许多丧尸,全都不要命似的猛追了上来。
那景象从高空看去,骇人之极!
只见一个男人在空旷的街道上拼命往前跑,而安静无一物的街道两边房子里,跟着追出了数不清的狰狞恐怖的丧尸,似是蚁潮,全吞噬向前方的人。
丧尸们嘶吼着,怪叫着,狂奔着。
这如同末世景象,轻易击溃人心神。
林云心乱如麻,耳朵都快震聋了,身后一下子就有数百丧尸出现,那令人发毛的声音太大了。
而且丧尸数量还在增加,此时若是别人,估计早吓死了。
然而林云只是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相信自己能够跑掉,毕竟那持续不断的体能足够支撑他甩掉丧尸。
“砰砰!”
此时街道中间那些汽车顶,也有丧尸掉在上面,他们爬起来,立刻加入了抢食物的行列。
林云手中‘杀’猪刀血淋淋,鲜血在流淌。砍了五个丧尸,刀刃并没有出现一丝缺口,依然泛着亮光,锋利迫人。
这刀砍起来很是利落,剁进脑袋无丝毫停顿,只要力气够大,估计能将丧尸一刀劈为两边。
想想那画面,林云突然血液沸腾了!
他心里猛的一惊。自己血液怎么会突然滚动起来了?!
一想到那血腥画面居然有种噬杀的感觉,难道自己是杀人狂魔转世不成!?
不可能!
林云连忙否定,抹了把冷汗,可总感觉自己这一刻变的有点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林云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干瘦的丧尸,是自群尸中跳跃来的。
它仅仅只踩在尸群的脑袋上几个纵跳,便落到了林云身后。
它浑身没有一件衣服,皮肤呈灰色。脑袋亦无头发,光溜溜十分悚人。
枯干的躯体皮包骨,跑的奇快,迅速接近向林云。
两者间距离很快被其拉近,最后只剩二米不到了。
此时,皮包骨丧尸灰白眼瞳深处闪过一丝诡异。无声的再次一跃而起,扑向林云。
它要咬断其脖子,吸其血液,吞其血肉,掏其心肝!
林云耳朵即便被这么多丧尸声音震的难受,但是何其犀利。刹那间就听到了身后的异常。
如果他这都发现不了,那真枉费了得到的异能力。
“给老子滚!”
伴随着一声暴喝,‘杀’猪刀朝后面挥了过去。
如此近的距离,根本不需要看清了再攻击,光听力就能确定丧尸的位置了。
所以,当刀快劈到对方时,林云的脸才转过来一边。
皮包骨丧尸已经张开了獠牙,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可以大吃大喝了,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要命的一幕。
这刀来的太突然了。
其眼瞳瞪大,似乎不可思议。
但它虽然来不及做其它动作用手臂格挡,可也是不凡,拼命的躲了一下脑袋。
刀风扑面,噗的一声,上半个头颅依旧不见了。
活生生被削了顶。
天灵盖随着血花飞了出去。
毕竟,‘杀’猪刀有近两尺长,加上林云手臂的长度,它扑过来的姿势,岂不正是羊入虎口!
“吼!”
皮包骨丧尸从半空中摔向了旁边大地,张嘴发出嚎叫,怨毒无比。
下一刻,它猛的爬了起来,灰白色眼瞳沾满了血液,眉毛以上的部位赫然消失不见了。
值得注意的是,皮包骨丧尸并没有像那些被劈了脑袋的丧尸一样立刻死去,反倒像是把它彻底激怒了的样子。
而这整个过程一秒都不到。快速无比,林云更是将所有收入眼底,心下忍不住微寒了。
这丧尸长的很是吓人。跟个外星人一般,似乎不像其他丧尸那样愚蠢,知道躲避危险。
关键是自己明明劈了它半个脑袋,可它偏偏还没死,还站了起来。
这种心惊肉跳的场面无论是谁都会震撼了,林云也不例外。
可他却同时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心里产生了一个想法,自己必须杀了它!
这是大祸,绝对的祸患,不能留!
林云不是那种一遇到惊悚事情就吓的魂飞魄散的傻‘逼’,也不是那种为了逃命什么也不顾的人,例如现在,立刻就跑的人肯定不在少数。
林云骨子里是那种杀伐果断的人。读书的时候就没少干过狠架,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而今,皮包骨丧尸既然打了自己想法,又被自己劈了一刀还没死,两人间注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是以,趁它病,要它命!
林云可不想一个阴毒的丧尸时刻都记挂着自己,危险必须扼杀。
“皮包骨,纳命来!”
林云立刻顿住脚步,侧脸那只眼睛斜视着皮包骨丧尸,只感觉身体内的血液燃烧了,提着刀急速杀了上去。
此刻,他觉得自己太笨了,那场‘雨’几乎给了自己所有异能力,而自己却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根本没有去一一尝试使用。
半日前于丛林里逃了那么久,压根没谁对他产生真正的生命威胁,自然无人可以搏斗,让他知道自己的不平凡。
而为了逃出来,他一直都是用脚跑的,所以只知道自己体能增长了。
事实上,除了力量与嗅觉外。他整个人的能力都得了升华。
身体的反应速度,眼睛的视物能力,耳朵的听力能力,都凭空变的强大之极!
而拥有这三顶,林云已经相当于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了。
眼力能捕捉到快速度运动的物体,使之在眼中是慢的。对方破绽他轻而易举就能发现。
接着身体反应速度可最快攻击对方破绽,同时。耳朵能够侦察到任何看不到的地方的风吹草动。
只要对手不是刀枪不入。生死之争,林云必赢无疑。
这时候,林云就是再笨也明白自己强大了。毕竟刚才发生的种种搏斗本能,都证明了这些。
杀心一起,又无所畏惧,林云欺身到了皮包骨丧尸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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