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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熔金,暮云合璧!
青林郡武濮山,林中莺啼蝉鸣,枝叶簌簌作响。
树下有一位穿着破旧布衣的少年,少年面前升着一堆柴火,火上正烧烤着三只野鸡,香味四溢。
便在这时,不远处有一位中年男人从一山洞内走了出来。
只见他径自来到火堆前坐下,随即从怀里掏出一壶酒,神情舒爽的嘬了一小口,然后轻车熟路地拿过火堆上的一只野鸡啃了一口。
“还没烤熟呢!你又馋嘴,忘了前几日是怎么拉肚子了?”少年眼疾手快,一把夺过中年男人手里的野鸡,架在了火堆上。
中年男人双眼直直地瞪着少年,神情尽显窝火。
“你还敢提这事?老子严重怀疑就是你小子为了报复我前几日对你的操练,偷偷放了泻药。”
“瞧你这话说的,怎么说我也是你儿子,儿子坑谁也不能坑爹啊!我明明都告诉过你那只野鸡还没熟透,你自己心急吃了,能怪谁?”
“别以为老子不知道,坑不坑你自己心里有数,再有下次,你小子就等着挨揍吧!”
中年男人嘬了一口酒,继续开口道:“不是我说,你自己说说,就这三只野鸡你烤了几个时辰?老实交代,是不是搁哪儿偷懒睡大觉了?臭小子,莫不是最近实力精进,让你有点膨胀,飘飘然了?”
少年翻了个白眼,开始诉苦道:“我的亲爹诶!你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烤鸡容易,抓鸡难啊!这几年以来,你就知道吃,从来没去抓过野鸡,你恐怕还不知道吧,这方圆四五里以内的野鸡都被咱父子俩吃绝了,你知道我抓这三只野鸡跑了多远吗?我建议咱应该换个地方了,不然迟早得饿死。”
因为离的较近,中年男人当即伸腿踹了少年一脚。
“你个臭小子,老子辛辛苦苦养了你十四年,教得你一身好本领,现在让你抓几只野鸡孝敬孝敬我,还给我叽叽歪歪的,早知道当初就该让狼给叼走,老子眼不见心不烦。”
男人再次嘬了一口酒,叹道:“十四年了,是该换个地方了,看看这个吧!”
话毕,他从怀里拿出一封书信,以及一个玉佩,但那玉佩是缺失的,只有一半。
少年接过书信,顿时就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爹,这婚书是谁的?我的吗?”
“臭小子,这不是废话吗?不是你的,难不成还能是老子的?”
“嗐!你可真是我亲爹!有这种美事竟然瞒着我到现在才说,害的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在这山上呢,这下好了,终身大事不用愁了。对了,女方是谁啊!长的咋样?不会很丑吧?”
“白字黑字搁婚书上写着呢,你自己不知道看吗?至于长的咋样,我也没见过,当初订这门婚事的时候你和那女娃子都还没出生呢,要是你脸黑,运气差了,指不定真的会很丑。”
“像这种婚事,有啥用?我还是退了吧!”
中年男人幽幽道:“退了也好,正好那女娃子也看不上你。”
“这话什么意思?有这样的未婚妻?我都还没发话呢!”
中年男人再一次嘬了一口酒,像是陷入了回忆中,慢条斯理道:“当初我和杨兄一见如故,一夜醉酒到天明,期间稀里糊涂就许下了承诺,若生的一男一女,就指腹为婚,许配给对方。”
“最后你娘生了你这么个臭小子,杨兄却喜得一对儿孪生姊妹。”
“什么?孪生姊妹?那不是都得许配给我啊!”
“臭小子,做什么春秋大梦呢?有一个就是你的福气了,还两个,你醒醒吧你!”
“既然是指腹为婚,上天安排的,可不就是两位都得许配给我?这有错吗?”
“理论上没错,但实际就是不行!”
“为什么?”
“没为什么,就是不行!”
少年好一阵丧气:“好吧!那最后是谁许配给我了?”
“姐姐,杨堇月。”
“那你刚才说她看不上我是什么意思?”
“杨兄来信了,说这女娃子习武天赋极高,心性高傲清冷,在得知自己有这样一门婚事后,坚决不同意,吵着闹着要和你退婚。”
“退婚就退婚,谁怕谁啊!搞的我好像非她不娶似的。”
“我都没说退婚这事,她倒是提前说了,可真有她的。”
“爹,我要下山会会她,我倒要看看她是否长着三头六臂,哪里来的自信敢提退婚这事。”
“杨兄来信了,他在信中说,经过他好说歹说那女娃子答应可以不退婚,但前提是你必须胜过她才行,不然这门婚事是退定了。”
中年男人突然苦口婆心道:“川儿啊!你知道的,男方若是被女方退婚,这可是奇耻大辱啊!那女娃子实力如何,我也不知晓,这些年该教的我都教给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可千万别让咱花家再蒙了羞才好。”
少年决然道:“不说了,我明天就下山。”
落日余晖,有夕阳照射在少年的脸庞上,仿佛顷刻间渡上了一层金色。
可以看见少年的脸庞生的很清秀,一双桃花眼,漆黑的眸子,剑眉星目,眉宇间隐隐可见一股子刚毅之色。
少年名叫花百川,一个月前,他才满的十五岁,但是他的身体看上去却不像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大抵是因为常年习武,加上经常浸泡药材的缘由,导致骨骼健长,他的身体已长的有些高大健硕,当然称不上威猛一说,但同龄人中,实乃翘楚之辈。
也只有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才会显露出几分幼稚天真的孩子气。
当然,花百川从不认为自己幼稚天真,也不会承认,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这不是说他已经娶妻生子,而是因为他已经像花草树木那样茁壮成长了十五年,做好了面对疾风骤雨,烈日寒冬,担当一切的准备。
人们常说好男儿自当顶天立地,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敢于担当不外乎的确是成熟的一种标志。
十年磨一枪,枪刃为曾试。
他从五岁起,便在父亲的教导之下开始习武。小时候还好,练习的时辰不多,不过随着年龄逐渐增大,父亲给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无论严寒酷暑,他每天要练习七八个时辰,练得手脚发麻,周身酸痛,练得手掌心和脚底都被磨破了,晚上浸泡药水,第二天继续如此,日复一日,反复循环。
那种滋味,绝非其他人能够想象得到的,但他不曾后悔过,也从来没有埋怨,抱怨过父亲。他心甘情愿的做这一切,这样地摧残自己,便是有朝一日为了替父亲争口气,为花家祖上争口气,而现在又多了一条理由。
父亲曾向他提及过,百多年前,花家乃是武林中声名显赫的兵器世家,精通铸造各种兵器。其中,尤其以铸剑最为出名,便是百年前剑圣的佩剑,也是花家祖上所铸造而成。
怎奈世事难料,变化无常。
剑圣与刀皇一战,剑圣战败,剑道一途从此没落,剑客被人排斥,列入追杀名单,天下武林从此无人敢学剑,铸剑,用剑。而花家作为当时武林中最为出名的铸剑世家,自然而然难逃厄运。
尽管不曾被灭满门,但幸存下来的人,形同废人。
他的曾祖父以及爷爷,被人废除武功,挑断了经脉。
好在祖业未丢,靠着打造兵器的活,也能够勉强维持生计,艰难的生存下来。
在他曾祖父晚年时期,由于手上从未铸造过一件排行兵器榜上的有名兵器,恐死后无脸愧对列祖列宗,对此心有不甘,于是决定奋发图强一波,外出寻找寒铁异石,以期望打造出一件绝世神兵,再次声名远扬,企图振兴花家。
不得不说曾他祖父是幸运的,不但找到了寒铁异石,更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在一洞中觅得一具尸骸,从尸骸上找到两本枪谱,以及一本习枪心得感悟。
这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很自然的让他的曾祖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觉得花家就要因此而崛起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曾祖父和爷爷已被人挑断了经脉,自然不可能练习枪法,所以毫无意外地,这个重担交到了他的父亲花海棠身上。
于是,当时近十五岁的花海棠便开始日夜兼程的练习枪谱上的枪术,而他的曾祖父和爷爷便立志要铸造出一柄威震武林的长枪。
耗时五年的时间,他的曾祖父和爷爷终于得偿所愿地打造出了一柄长枪,取名落日。
有了落日枪之后,花海棠仿佛如鱼得水,一身枪术更加得心应手。
三年后,花海棠仰止不住内心的情绪,于是跃跃欲试的他背袱落日枪,开始挑战武林新秀榜上的青年才俊,且无一败绩。直到遇到了当时的天刀门七子,终才失败,落得一身伤病后,不得不带着花百川隐居武濮山。
翌日清晨,天色微亮,少年背袱背包与落日枪。
“爹!这是你最喜欢喝的花雕,平时担心你的伤势,我总不让你喝,现在好了,我下山之后,再也管不着你了,你想怎么喝怎么喝,想喝多少喝多少。”
“哆里哆嗦的,赶紧滚吧,臭小子,要是让咱老花家再蒙羞,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少年铿锵有力地回道:“要是连自己未婚妻都打不过,用不着你出手,我自己来!”
“滚,滚,滚!赶紧滚!”
“爹!我想去看看我娘,可以吗?”
男人沉默许久。
“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