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相遇

晨曦一米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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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界虽说大部分地方都很荒凉,但是魔界的都市十分热闹,沿街叫卖的货郎货娘热情的向路过的人介绍着他们的东西,什么兔耳朵,狐狸尾巴,等等各式各样的小东西。

    魇兽看人家的狐狸耳朵非常漂亮,知道孔宣有钱,也不怕他。咬着孔宣的衣服不走,非让孔宣给买。魇兽的学习能力实在太强了,这么一会儿的,都和人学会砍价了。虽然孔宣有钱,但那是小玉儿的师傅,不能让人当冤大头宰了。头上的小角一会儿竖一根,一会儿竖两根的,煞有其事的和摊贩讲着价钱。

    人小贩说的价钱不满意了,还哧哧的摇着头,实在不行,还学着别人,放下东西,假装太贵了,不要了。可把孔宣神农等人乐的不行,孔宣都不顾形象的,狠狠撸了两把小东西的脑袋,直点着它的小脑袋,“你啊,你啊,小东西,还学会讲价钱了,不错不错,有钱途,很有钱途啊!”

    小家伙也觉得孔宣是真的觉得它有钱途,很是开心的蹦了两下,又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蹭了蹭孔宣的手心。

    锦觅被旭凤强制带下船离开忘川后,一直闷闷不乐。旭凤希望锦觅能开心一点,想着锦觅没有来过魔界,带她去集市上转转,锦觅天性爱热闹,必然会喜欢魔界的集市。

    果然,看到热闹的人群,街边叫卖的小贩,来往形形色色讨价还加的魔人。

    锦觅梳着她那锦觅牌村姑辫,在个个摊位上东看看西看看的,时不时的拿起饰品戴在头上看看。

    锦觅正拿着个兔子耳朵带着玩着,小贩介绍这是玉兔的耳朵。魇兽在天界的时候就和锦觅有过节,这回看到锦觅还能好了。魇兽一个错步,冲上去,咬走锦觅头上试戴的兔耳。别的但是没什么,只是锦觅又被吓的大声尖叫。

    锦觅发现是魇兽那只小鹿,心里只想着冤家路窄:“怎么又是你,冤家路窄,你快把兔耳朵还给我。”

    魇兽也是个犯嫌的,居然咬着兔耳朵,在那里冲着锦觅摇头摆尾的嘚瑟。小眼睛还特有戏的瞟了眼锦觅,好似在说,就是我你能把我怎么样,我胡汉三又回来了。这回它可是有后台的,可不是像润玉那样的小可怜,行差踏错,稍有差池就会遭殃,免不得被天帝天后训斥。这回它的后台可是很厉害的,才不怕锦觅背后的旭凤呢!就是旭凤背后的天帝天后加一块儿,都不够孔宣那只漂亮的孔雀一翅膀扇的。有孔宣照着的魇兽是谁也不惧,但是旭凤看着魇兽来了魔界,想到润玉必然是也来了。

    旭凤四下张望,看见不远处的润玉依然是他那万年不变的白色衣袍,正同青衣公子聊着天,神色恭敬,时而深沉,时而又豁然开朗,像是在同那青年人询问什么。只是不知那青衣公子是什么人,竟然会让润玉如此尊敬。魇兽那边也有个十分俊美的男人,一身宝蓝色长袍,手中折扇轻轻摇着,三人在魔界一群黑衣人中特别显眼,且容貌个个不俗,明星朗月,玉树临风,一身的仙气,何况看着衣服就知道不是魔界中人。

    锦觅看咬着耳朵不放的魇兽,气愤不已“哼,这是人家放这里卖的,你有灵力付账吗?买回去你能戴吗?”

    魇兽一听,歪嘴一乐,掉头哄了哄一旁老子的孔宣。示意锦觅,喏,这不付钱的,我不能带不是还有孔漂亮宣嘛。把兔子耳朵放在孔宣手上,示意孔宣帮它戴上。

    这边原本只顾着和魇兽吵架的锦觅才发现孔宣,呆愣愣的看着孔宣。这人,好漂亮,都说旭凤是六界第一美男,穗禾是鸟族第一美女,可是和眼前这人比起来,就同芸芸众生一样。眼前人的五官细致到每个毛孔都是上天精心雕琢的,合在一处更是惊为天人。

    锦觅也顾不得和魇兽吵架了,不由自主的看着孔宣说到“仙上好美啊,仙上在哪里当差啊,我叫锦觅,我可以去找你玩吗?”

    见孔宣没有说话,锦觅也觉得有些尴尬,关键是锦觅以为自己认错鹿了。为了缓解尴尬,锦觅只能继续说话“那个仙上你的鹿养的不错啊,膘肥体壮的,就是脾气有些不好。”

    对于锦觅的自来熟,孔宣并不喜欢,虽不至于烦躁讨厌,但也不想多搭理,何况锦觅在天界可不是无名小卒。仅仅几天的功夫,就能把她锦觅半仙的名头打出去也是个人才。

    “我这是魇兽,梦魇的魇,不是什么凡间的鹿。我这魇兽还是个孩子,说不上什么膘肥体壮。魇兽,以梦为食,可以记录下他所见过的所有梦境,穿梭梦境。是神兽,可不是你这低等的小精怪可以比拟的。不过是凡水遇寒结成的冰花,也就是那些没见识的人当你是什么宝贝。”孔宣一脸嘲讽的看向没见识,满口胡言乱语的锦觅。这个小妖,胸无点墨,还自以为自己学识渊博。连自己的真身是什么都弄不清楚的,还以为自己是个葡萄。

    “这位道友,我是火神旭凤,真身火凤凰,乃是天界的二殿下,不知道友可否给本神一个面子呢。我这朋友,一直在水镜长大,没有见识,还请道友最下留情。道友看不上我这朋友,还请不要恶意贬低于她,她不过是天真单纯,见道友长得漂亮,故而攀谈几句罢了。”孔宣嘲笑锦觅没见识,旭凤便说孔宣长得过于女气,嘲讽孔宣的相貌,想用自己的身份来压孔宣一头,打算让孔宣给锦觅道歉。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从孔宣出世以来,从没人如此对孔宣说过话,区区杂毛鸟,有什么资格和他称道友。

    “火凤凰,你这杂毛鸟,也真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不过是个血脉稀薄的凤鸟,还自称凤凰。你什么修为,什么身份,也配同本尊称道友。就你这点火苗的,也能成为火神,自封的吗?”旭凤贬低他的容貌,那就怪不得孔宣接他老底。没抬手灭了他已经是在佛家修身养性,不同小辈一般计较了,真当他孔宣好欺负吗。

    “那就请阁下赐教了,火神是不是自封的,就让阁下见识见识我的火是不是火苗了。”说着旭凤直接用出南离明火,虽然只有一丝,但威力也是不俗的。

    孔宣本来是不想计较的,可是一个杂毛鸟怎么会有南离明火,南离明火只存在朱雀一族身上,这是他们镇守南方功德,天道所赠。而旭凤能有,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吸食了朱雀血脉,且长期食用。

    朱雀于凤凰都是上古神兽,如今他们遭此横祸难免让孔宣感到唇亡齿寒。上古年间的龙凤大劫过后,龙凤两族损失惨重,不免有些宵小之徒打上两族的主意,后因两族相互扶持,休养生息这才缓过来。相必此界龙凤两族处境也未必好到哪去,朱雀都被哪来吃了,可见真正的凤凰又能如何。

    无心之下,随意的一甩衣袖,旭凤便飞了出去,伤势惨重。关于朱雀和凤凰的事,孔宣绝不会放过,但也必须问清楚。随即,旭凤又被孔宣抓了回来。

    孔宣掐着旭凤的脖子,粗鲁的检查着旭凤的血脉,他孔宣也不冤枉人,总要查验清楚的不是。如若旭凤有朱雀血脉,那么他自然会补偿给他,如果没有朱雀血脉,那么对不起了。

    周围瞬间一片寂静,谁也不敢乱动,万一被波及了怎么办。就是化为人形的穷奇也是不敢吭声,在一班安静的蹲着。

    神农见情况不对,立刻拿出笛子,吹奏一曲清心咒,笛声柔和,婉转,绵延,悠长,令人心安,又仿佛春风拂过,万物复苏,旭凤也因为这笛声有了几分清醒,身体里乱走的气流也仿佛柔顺了几分,对也只是柔顺了几分,却依然在他体内游走。

    锦觅也因为笛声恢复了几分神智,虽然害怕的浑身颤抖,但是为了凤凰她不能退缩,事情是她惹出来的,她必须承担。就像是八百年前,要不是因为她贪玩,偷偷溜出水镜,她和肉肉就不会遇到穷奇,要不是因为她贪玩肉肉也就不用为了救她被穷奇打死了。

    “凤凰,凤凰,你快放了凤凰。是我,是我不该乱说话,不该拿您的魇兽误以为是鹿,对不起对不起,但是凤凰是无辜的,求您放了凤凰吧!”锦觅见孔宣不理睬自己,想到了那个吹笛的高人前辈。便想着去寻求帮助,这才看到吹笛的青衣公子身旁的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