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真心来换

长袖扇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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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特别的。

    某一刻,宋宸灏的灵魂,就好像长了翅膀一样,从身体里飞了出来,在月色下翩翩起舞,然后一头扎进啤酒中,醉了。

    真的吗?那个女人对自己,真的是特别的吗?宋宸灏仔细回想,真的发现,当他置身事外的时候,她好像确实都是同一个模样,开朗的,健谈的,和善的,幽默的。而当与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她是敏感的,谨慎的,骄傲的,狡黠的……

    “特别能说明什么?说不定她只是真的看我不顺眼。”心脏跳得好像装了马达一样,虽然如此问着,可实际上是有无限期待Jason能够给出相反的答案。

    果然,Jason不负他的期望,反问道:“记得拆迁那一户?老太太家儿子是毒贩,你看钟警官怎么对待的?那天孟歌声讨他秘书的前男友,你听钟警官对那个男人是什么态度?还有,我们之前也算调查过,只要是在钟警官手里进去的,出来还有哪一个是再犯的?哪一个是会对她寻仇的?你说她对穷凶极恶之徒以及孟歌说的那种人间渣滓,都能拿出充分的宽容和爱心,少爷你得做多少人神共愤的事情,才能让钟警官对你如此特别?”

    不就是被她看了然后被他亲了……宋宸灏心里嘀咕。虽然Jason说得有点道理,不过,目前为止,都是猜测。“可能我们天生就合不来。”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态度特别,那就说明,她心里是有你的,你和别人是与众不同的。至于接下来怎么发展,就要看两个人的态度。”Jason有点头痛地捏了捏鼻梁骨,心道怎么这男女主角二人都会是如此别扭的性格,真是不好弄。他没法从钟筝那个角度下手,只好委屈了宋宸灏,谁让他是男人呢。“这就回到了我刚才说的,你不表白,难道还指望着钟警官先开口?”

    这有什么不可以……宋宸灏心中默默。

    “做男人别连点儿担当都没有。”Jason就好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外在条件再好,在爱情里,只要先在心上输了一分,就没有了傲娇的资本。

    回到现实。宋宸灏的内心里蠢蠢欲动。如果是之前,他听到Jason的这番分析,可能会头脑发热,可能会好好考虑一下“表白”这回事儿,可是刚才……他已经答应了顾泠澜。

    “晚了。”宋宸灏眉眼里的一点点欢喜收敛了下去,烦躁重新占据微表情。

    “泠澜也喜欢钟警官,所以你这是打算放弃了?”Jason一针见血指出,他要躲避不肯回答,自己只好直截了当。

    宋宸灏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而后有轻微的金属罐声音。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他或许一时兴起看上了她的洁白素雅,可是她没办法适应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冷空气,离开了她根植的泥土,她会很快枯萎死去。

    飞蛾扑火一样的感情,她要不起。爱情的花朵固然充满着芳香,可是,她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事情需要去做,她要爱惜自己。

    人生总有取舍是不是?与其望着水中月镜中花,不如踏踏实实做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灰姑娘的美梦,偶尔做做就好,不能当真。

    当真就输了。

    她好像已经一败涂地。

    过了刚才那种慌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蜗居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她的思绪层层沉淀,脉络分明。勇敢面对自己,积极反省自己,一向是她的人生准则,可是有意无意地,她已经装鸵鸟好长一段时间。

    想假装看不见自己在意他的心,想假装自己,没有喜欢上他。可是,该怎么解释,看见他就惊慌失措的心情,面对他就无法思考的混沌,靠近他就心跳加速的紧张,以及,在他的怀抱与亲吻里,不断沉沦的本能。

    他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叫做心动。不同于以往的感受,很美好,也很甜蜜。

    可她对他而言呢?是不是只是一种吸引而已?仅仅来自身体的吸引。

    她喜欢他的靠近,如伊甸园里的苹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她原本也愿意就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体会着别样的心跳加速和期盼紧张,可是,他今天的举动,近乎残忍地让她感到屈辱,她的自尊和自爱,让她无法接受自己如此堕落。

    我可以接受卑微地爱着你,可是不能接受爱意被如此地践踏。你若想要我的身体,那就拿你的真心来换。

    钟筝沉入水中,屏息,直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仿佛要爆炸一样,才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水珠顺着发丝和肌肤滑落,分不清来自那里。

    或许,也有眼里。

    顾泠澜行走在黑暗里。身体似乎特别的沉重,脚步也极其地缓慢,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浓郁如墨色一样将他包围。奇异地,他的心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仿佛这一路走来,他已经习惯,已经麻木。

    蓦然,静谧地让人窒息的黑暗里,忽然出现了一点点声音,零零碎碎模模糊糊,可是真真切切地传来。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顾泠澜麻木的神经忽然醒来,他停下机械的步伐,仔细循着声音的来源。

    “顾泠澜,加油!你一定可以的!”那是一个清亮的女声,带着鼓励和欢快的味道,还有点点哄孩子一样的宠爱。

    “嘿,泠澜小美人,你长得这么漂亮,我看一辈子都看不够。”一个嬉笑的男声传来,放荡不羁中带着调侃,不,调戏。

    “泠澜,你一定会没事的。”最后的声音低沉而简练,明明是一句空洞的安慰话,却偏生带给人一种强烈的信任感。

    “你可不能抛下我。”

    “你快回来啊。”

    “我们在等你。”

    声音一遍又一遍,渐渐重叠在一起,而后变成如轰鸣一般的声音,雷声阵阵般敲打着他的头颅。脑海里混沌如盘古开天辟地一样一分为二,清浊分离,渐渐清明。

    于是他看到了路,看到了道路尽头影影绰绰的身影。有钟筝,有孟歌,有宋宸灏,有他的父母,他的弟弟,甚至还有他的外公等等,很多他所在乎的人,他所关心的人,同样,也是关心和在乎他的。

    疲惫的身躯里好像充满了力量,他振奋精神,重新抬步……

    “哎哟!”黑夜里,一声惊呼,随即床上是悉悉索索的声音。

    顾泠澜微微睁开了眼睛,视线里一片昏暗,与刚才的明亮成了最鲜明的对比。他又做梦了吗?在那些无尽的治疗岁月里,在那一次又一次病危或者术后的昏迷中,他每一次,都是因为心底有着最坚持的执念,才终于在无尽的黑暗中挺了过来。

    酒醉的感觉总是不那么好的,头昏昏沉沉,浑身绵软无力。不过这不妨碍他敏锐的感觉到身边有一个人,而且那个人的手,还摸在了自己的腿上。

    “谁?”顾泠澜猛地清醒,想也不想,一脚就踹了上去。

    “哎哟!”第二声哀号,一个黑漆漆的人影猝不及防之下被踢下了床。

    “孟歌?”顾泠澜揉了揉宿醉的脑袋,记起了这个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啊。”孟歌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开了地灯,亮起了一室柔和的光晕。“泠澜!你太恩将仇报了吧!我好心照顾喝醉的你,你也不能就这样把我一脚踹开啊。”

    “醒来身边忽然有个大活人,我哪里控制得住下意识的反应。”顾泠澜很无辜,他真的是宿醉未醒嘛:“你皮糙肉厚的,怕什么?”

    “哼,我看你当初练得是醉拳吧?”孟歌气哼哼地重新爬上来:“睡觉的时候也不老实,张牙舞爪的,酒品真差。”

    一说到酒品,顾泠澜忽然很警觉。他直坐起身,一摸自己双腿,光溜溜一片,再睁大眼睛仔细在昏黄中辨认——魂淡!

    那!个!家!伙!果!然!又!裸!睡!

    顾泠澜的眸子里顿时闪过一抹羞色和恼色,然后,还不等孟歌刚爬上床的身体落定,顾泠澜又是一记佛山无影脚过去。

    “孟歌你个变态!”

    ------题外话------

    恭喜我们janech也晋升秀才啦。么么哒!谢谢大家的支持哟!扇子会努力哒!宋大少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小筝好好修理他的拧脾气。啊虽然小孟被配对了,可是我还是喜欢孟顾配。这样的日子,以后越来越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