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羊肉贴饼

我即江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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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江州的那一天,天空又开始飘雪。经历大半月的行军,兵士马匹都已经疲惫不堪,再加上气温一日比一日更低,甲衣几乎要冻住,因为大部分行军路途都沿河或者野外,一旦下雨下雪道路就泥泞不堪,不少兵士的棉靴湿了干干了又湿,脚都冻坏了,抹了药也不管用。

    虽然江州更冷,但是等到了军营,就能不再长途跋涉,就能有热水和干爽的靴子。等大军行至最北边的淮郡,所有人的精神都不由一振。

    赵谌和几位上下军将领要随军到军营报道,一堆琐事,所以赵元就由甲逊护送,带着两个婢女和几车的家当先行去将军府。原本住在将军府的骠骑将军介汉则举家搬到另一座府邸,向来官大压一级,介汉早半个月就清空了将军府搬走了,倒省得赵谌的事。

    赵元和立春立夏坐在马车里,他穿着北方那种对襟袄子,双手拢在袖筒里,头上也戴着有护耳的毛帽子,裹得像个球似的朝外头看。

    在他身后,立春发出一声带着怜悯的感叹:“先头听您说十户九空,奴还不信呢,现在看果真如此。真是太惨了!”

    是啊,确实凄惨。

    赵元一路看着,街面上除了几家药房和一些卖羊汤肉饼子的店,竟是一片萧条。几乎每个关着门的临街店铺外头都飘着白布条子,偶见零星行人,要么是跨刀的兵士,要么是提着篮子的老妪,按理一个边关大郡的府城应当有的繁华拥挤,一丝一毫也瞧不见。

    立夏还更操心,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外头的街道,问立春:“姐姐,那采买可怎么办?这回随军来,根本不敢多带东西,那将军府只怕不小,就算人再少,也要住个几年,总不能就收拾几个房间……再者说,郎君和大郎都辛苦,吃用就算比不上府里,也不能太差呀!”

    立春何尝不发愁呢。

    这次立秋特地指了她来,也是为着她能管住人,立秋既不能来,不管来的是立夏还是立冬,总须得有人能管她们。其实就算立秋不说,她也会主动请缨,这一年经历了些事,她算是看明白了,立秋遇到大事就只顾郎君,她却不放心大郎。

    大郎就如那正在抽枝发芽的小树,还没长大呢,就要来这边关遭遇风吹雨打,她唯能做的就是做那浇水施肥的匠人,尽己所能地照顾他。可这里物资如此缺乏,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马车到了将军府,里头已经有四五个亲兵打扮的人在来回搬运东西,甲逊下了马要抱赵元下来,赵元从他胳膊下面自己跳了下去。这一路虽然赵谌虽然无意锻炼赵元,但环境毕竟不如绛城的中军府,赵元还是慢慢脱了一些娇气,变得——按照魏宏的说法——变得皮实了不少。

    立春和立夏忙着指挥人搬东西,赵元哒哒哒跑了进去。

    位于边关的将军府有着鲜明的北地建筑风格,高高的院墙,防走水的屋顶,没有绛城高门府邸里绿荫荫的花园子、雕梁画栋的房梁檐角和各式各样的影壁月洞门,反而前后都有一个大青石铺地的校场,利落干净,充满了粗狂的野性。

    ……以上是赵小元的视角。

    实际上立春一踏入这座府邸,就一脸嫌弃,立夏更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哪儿能住人那!咱们府里下人住的后罩房好歹也比这里多个小花园子,怎么这儿连个垂花门都没有?”她一边往里四处打量一边抱怨,“姐姐你看看,这前头倒是大得能跑马,可连几颗树都不曾有,冬天风吹冷夏天日头晒的,后头也没甚个湖啊亭子的,摆宴在哪儿摆?万一要来个客人……”

    立春拍了她一下,嗔道:“摆甚么宴?郎君来这儿是领兵打仗的,这处遭了大难,哪儿还有人有心思飨宴哩!”她说着就叹了口气,“好在咱们人不多,既没有女眷,也不须那些个排场忌讳的。”

    赵元懒得听女人们絮叨,自个儿进到第二进正房。这里的房子竟没有沿廊,只基座高些,跨个两三级台阶一个大门槛就进了屋,屋里倒铺了一层色泽艳丽织花繁复的长毛地衣,只是内室里却是正儿八经的火炕了。

    许是一直有人住的关系,屋里并不潮湿,细小的摆件都没有,但大件的诸如十锦槅子,黑漆的卧柜和妆台,方几矮几案几俱都齐全,房里的帷幔是那种厚厚的毡子料,只用锦缎镶了面,还是八成新。

    他满意地在自个儿和老爹未来几年的卧室里兜了一圈,就出去了。

    甲逊正和几个亲卫一人夹着俩儿箱笼进来,看见赵元就道:“小郎主别乱跑,府里人进进出出地小心给拐了去!”

    赵元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话除了加个“小郎主”的尊称,其内容就跟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他不满地哼了一声,跟着甲逊往第二进厢房去,那里反正没人住,干脆充作仓库放一些贵重物品。

    “我的大红枣呢?”他看着甲逊放下箱笼,大冬天的甩了一把汗。

    甲逊拎着赵元的领子把他挪到不挡路的一边,嘴里道:“你的大红枣还在吃奶,得等断奶了才能给你送来。”

    对,这也是赵元喜欢这个新家的原因之一。中军府虽然也有校场,但比较小,想要跑马不大可能。但是那会儿他还小,便是矮种马没人帮助都上不去。这次在行军路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赵元都是待在他爹的马背上,赵谌同志便顺便教他怎么控缰绳,怎么安抚马匹,甚至答应把在路上出生的一匹马崽送给他。

    赵谌这回带出来的战马,都是大宛马与中原良驹交配得来,极为珍贵。这些用来的配种的大宛马还是百年前大宛进贡给赵国,由御马苑小心繁养直到如今,一旦混种,也超不过四代。因为大宛马不知何种原因,与本地马交配几代后就渐渐失去繁育能力,三四代后产下的马匹基本已经看不出大宛马的基因。

    赵小元的大红枣,就是一匹最成功的的第二代杂交马,身体强壮,而且兼具灵巧和速度。

    “小马离不开阿娘,唉,快点长大就好了。”某元嘀嘀咕咕地跟在甲逊屁股后头,“那你一会儿带我去看看呗,感情要从小培养,时间太长,我怕大红枣忘了我呀。”

    真是个小话唠!

    甲逊搬了几趟东西,他家小郎主就缀在屁股后头絮叨了了多久,虽然这种待遇很少见,但是酸爽过头耳朵就受不了了。他拍拍手下,示意剩下的交给对方,然后转身八字腿蹲下来看着赵小元。

    赵元后退一步,警惕地瞅着他:“……干、干甚?”

    甲逊坏笑了一下,朝他勾勾手指:“小郎主来,属下带你上城楼子看看。”

    “你别想害我犯错,”赵元一脸“我已经识破你的诡计”的表情盯着他,“小孩怎么能随意上城楼?到时挨揍的可是我!”

    “你以后迟早在军营里头混,早些去没人会说你,走吧!”甲逊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小脸,趁他没反应把他抱起来就往外头走。

    然后就被赵元差点揉成猪头。

    边境的府城还有个不同,就是街上可以随意跑马。当然,这跟现在街上太过空旷也有一定关系。甲逊骑马带着赵元小步颠着,抬头就可以看到远处高高的城墙。

    北边似乎什么都很高大,城墙,院墙,树,马,还有人。赵元坐在甲逊前头,看着两旁的店铺,都有高高的门槛,偶尔院子里探出一棵树,树干都笔直笔直的,拼命往天上伸,似乎为了长个头费去了所有营养,连树叶都没几片。

    甲逊见赵元看得出神,就单手抱着他指着路边一家食肆问:“这一家卖的羊肉饼吃不吃?”

    赵元闻闻空气里的香气,就直点头。甲逊也不下去,驱马到食肆门口,从怀里掏出几铢扔给守在门口的老头:“给我包四个饼。”

    那老头就从一口大锅里捞出热气腾腾的羊肉,剁成肉茸塞进切开的饼里,然后把饼贴着炉火烘烤几下,撒上些胡椒子,用油纸包着伸手递给甲逊。从头到尾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

    赵元忍不住瞥他几眼,那老头许是见到小娃娃,终于从满脸皱纹的老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也显得格外僵硬。

    甲逊眉头一皱,直接驾马走开。他用抱着赵元的手摸摸他的大脑门,自己捏着一块饼让赵元吃。

    “你别去看他们了,趁热赶紧吃。”

    赵元闷闷应了一声,就伸头咬了一口。这里的羊都是从关外买来的,那是指不打仗的时候,羊肉十分新鲜,卤汁醇厚,夹在酥得掉渣的饼里一口下去简直能幸福到骨子里。可是出乎意料的,赵元却从中吃出了一点苦味。

    “城里怎么只有老人?”他仰头问甲逊。

    甲逊正用粗糙的手指替他擦去嘴角的渣滓,闻言漫不经心道:“年轻的要么征去了军营,要么死了,像这种开着店不走的,估计儿子还在当兵吧。”

    赵元小眉头就皱成一团。方才那老人家可上了年纪,既有儿子,也当是娶妻生子的年龄呢……他早主意到店铺一角悬挂的白幡,也不知是家里什么人死了。

    甲逊揉揉他的脸蛋道:“你才多大,皱甚个眉头?如今咱们来了,迟早给死的人报仇。你要是难受,就好好跟着郎主学武艺,学兵法,长大了也来当将军保护咱们赵国人。”

    赵元瞪了他一眼,半晌点了点头。

    每座城池都有城墙,都有城门将,但淮郡府城这里的城门将却完全不一样。他们满脸尘土,铠甲上都是锈迹泥点子,眼里带着血丝,身上手上带着伤口,但是他们个个身姿挺拔,握着尖头戟的手纹丝不动,目光坚定带着杀气,人人都如出鞘的利剑一般。

    这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兵。

    城门将看过甲逊的腰牌,就让他们上去。甲逊把赵元放下,自己在后头护着,让他自个儿爬上去。赵元前辈子没爬过什么长城,这里高高的石头台阶一级都有他的大腿高,他得使出吃奶的劲,一级一级地往上爬。

    他能感觉出一路上城门将的视线跟着自己,他们虽然沉默寡言,但是那些视线似乎都会说话。小孩子的体力毕竟有限,爬到三分之二,赵元就有些脱力了,膝盖一滑差点出溜下去,叫甲逊一把抱了起来。

    甲逊给他抹去了汗珠,带他走上了城楼。

    城墙就足有十来米高了,连垛墙都有将近两米。赵元被甲逊抱着,才能扶着垛墙往外望,然后彻底被震撼到了。

    城下有护城河,不远处就是大片军队扎营,更远处挖了战壕,拉了荆棘网子,赵国的旗帜高高的飘扬。城外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冬天大雪覆盖了草原,裸露出来的全都是黑色的土壤,白雪黑土,黑色的河流蜿蜒,一切都显得那么苍茫悲壮。。

    甲逊抱着他指向西边:“你看那边,知道那烟是怎么回事吗?”

    赵元往西边看,见那边浓烟阵阵,黑气直冲云霄。

    他看向甲逊,甲逊便沉声道:“那是燃烧尸体的怨气!那里面既有城里百姓的尸体,也有咱们赵国的将士,还有死去的犬戎人——死的人太多了,一家死尽,便没有人认尸,为防疫病,只能全部焚烧!”

    赵元张大眼睛,出了一身的冷汗。

    “喝!喝!喝!杀尽犬戎!杀尽犬戎!”

    不远处的军营里,一排排的士兵变幻队形,挥着手里的长刀,发出震耳欲聋,雄浑有力的怒吼。其中有几个骑着马的将领身披红色披风,举着刀来回逡巡。

    “杀尽犬戎,卫我赵国!”

    杀气冲天——

    赵元几乎是马上听出那将领回荡在城门外的声音,那是他阿父!他头一次感觉到了深深的归属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赵国人,此时站着的地方,是赵国的土地。他的阿父是赵国的大将军,愿意为了这片土地抛头颅洒热血!

    他吧,上辈子虽然吃了些苦头,但那些苦头,在一个制度健全和平多年的国家里,其实很有限。比如即便他是个孤儿,因为有国家教育制度,他还是能够上学而不是做个睁眼瞎子,将来还是能够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

    到了这时代,他更是像要被弥补上辈子的辛苦似的,简直如同掉进了蜜罐子。虽然没有亲娘,可是他爹那是变了法子从生活到心理的去宠他,他所受的苦无非就是一些算计,可是比起眼前的一切,似乎都不值一提。

    有更多的人,正在死亡里挣扎。

    赵元看着他爹骑马的英姿,突然迫切地想要长大——只有长大,他才能同样骑着马,和他爹并驾齐驱,他爹上战场,他就跟着上战场!他要保护赵谌,要保护周围的人!

    (第一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