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千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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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经开始替她忧心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她依旧笑眯眯地啃着玉米,然后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挤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个多月,渐渐适应了胡家的节奏。

    胡家人,是前几年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农户,没富裕之前,一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自然没有什么规矩而言,一家里人都挺随意和善,没有什么特别讲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计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扫院落等。

    做完活后,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想干什么都随意。

    最让林婆婆惊讶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识文认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这让她内心安定不少,有什么问题都能很好的解决,而不是比划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她吃过太多这样的苦头,毕竟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人是识字的,特别是妇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见。

    像胡家这般,老少妇孺都识字的人家更是凤毛麟角。

    林婆婆会识字是因为在宫里待了十几年时间,跟着一位同院的老嬷嬷学习的,那位老嬷嬷出身耕读世家,从小跟着父兄读书认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宫,因为能读会写,在宫中混得不错。

    林婆婆分到了老嬷嬷身旁,一直跟着服侍左右,时间久了,老嬷嬷对她有了情分,便开始教她读书识字,她亦知道机会难得,学得很是认真。

    而胡家之所以个个都识字,是因为胡姑娘硬让胡家人跟着秀才娘子与凌老先生学的,说人生百年,花上几年时间习字读书,既能开阔视野,又能增长见识,看待事物的眼观亦会不同。

    这些话都是潘雪兰告诉她的。

    胡姑娘真是个有远见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这段时间,林婆婆每天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都感觉像在做梦。

    她在刘胖子那帮工时,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计,天亮干到天黑,中午给一碗厨房剩下的饭菜,那时,那一碗剩饭剩菜已经是她最好的一餐伙食了,刘胖子先头给的工钱,全得存起来交租子,要不她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不能说话,年纪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绣活绣不了,干活没人要,林婆婆觉着自己没几年好活了。

    她去刘胖子那讨要工钱的时候,口袋里只剩最后几文钱,要是要不回工钱,过不了几日乱坟岗上估计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满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做事认真,潘雪兰交代的事情,说一遍基本就能记住了。

    可是,也许是因为曾经在宫里待过的关系,总是动不动就行礼道谢,各种主仆规矩严格遵守,看向她的眼中还总是感恩戴德。

    有一种看菩萨般的虔诚。

    艾玛,就差没把她供起来,每日三炷香的跪拜了。

    “林婆婆,你慢慢吃着,锅里蒸了好多,吃完了再拿啊。”珍珠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余光一瞥,林婆婆果然正恭敬地行礼道谢。

    啧啧,太重规矩了,自己得离林婆婆远些,省得人家看不惯她这副懒懒散散的模样。

    大雨依旧“哗哗”下着,花圃里盛开的玫瑰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珍珠今日还没来得及剪玫瑰,看着不由有些无奈。

    “珍珠,你还要么?”潘雪兰站在厨房门口问道。

    “嗯,再拿一个。”新出的糯玉米非常好吃,珍珠能啃三四个。

    她把玉米芯丢到了厨房的垃圾筐里,掀开大锅盖,继续戳了一个。

    “珍珠,晚上想吃啥?”潘雪兰问道。

    她已经接替了赵虹玉的班,正式成为胡家的厨娘。

    赵虹玉十天前诊出了喜脉。

    方晟大喜过望,立即让赵虹玉辞了胡家的活计。

    潘雪兰开始上岗。

    “嗯,家里有啥就吃啥吧,下雨天,菜园子也不好去。”珍珠啃着玉米嘟囔道,“要不弄得玉米煎蛋或者什锦玉米,都挺好吃的。”

    潘雪兰厨艺天份不错,只是差点火候,她比赵虹玉爱创新,各种菜式变着花样弄,不过,面食上就差些,没有赵虹玉经验老到,偶尔面没发好,会比较硬一些。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胡家人都不计较这些,倒是潘雪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时就会溜去找赵虹玉取经,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

    “两样都弄吧,胡二叔掰了不少玉米,一会儿我都剥成粒。”潘雪兰就道。

    “哈哈,随你,我都爱吃。”珍珠乐呵呵道。

    两人说了会儿话,珍珠端了一盘玉米溜达去了李氏屋里。

    “娘,吃玉米。”珍珠把玉米递了过去。

    “姐,我要。”秀珠从积木堆里跑了过来。

    珍珠把玉米掰成两半,用筷子戳进玉米芯内,让秀珠拿着筷子吃玉米。

    “慢点吃,别呛着啊。”

    继续戳了个整的,递给了缝着衣裳李氏,“娘,歇会儿,又不急着穿,咋整天都在缝衣裳,小心伤了眼睛。”

    “等缝完这两针。”李氏手上不停歇,“平安八月要去参加院试,到时候入秋了,得提前准备好他去赶考的衣裳。”

    “娘,你们期望别太高了,平安才十二岁,童生过了都属不易了,秀才也不是那么好考的,你别给平安太大压力,他还小呢。”珍珠嚼着玉米劝道,她建学堂的初衷可不是为了让他们奔着举业去的。

    李氏手上的动作就一顿,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个娘知道,他们能过童生已经很不容易了,只是,杨秀才说,让他们去试试,也好攒些经验。”

    平安平顺四个孩子田假期间一直跟着林老先生读书,离八月院试还有两个月时间,即使天份再高,毕竟还都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读书的年头还比别的学子晚了好些时候。

    赵柏铭放田假期间,也由村长领着去拜会了凌老先生,希望能在放假期间向林老先生请教学问。

    凌显没有立即应下,赵柏铭是胡家大房的未来女婿,以后也算是胡家的一份子,只是,他领的是胡家二房的薪资,还得问过他们的意思才行。

    珍珠知道后,点头同意,凌老先生学问好,赵柏铭能跟着他学习一阵,对赵柏铭的课业应该有所帮助。

    胡长贵两夫妇自然不会有意见,于是,赵柏铭也同平安平顺他们一同在凌老先生那里学习,只不过,他们是为了参加院试,而赵柏铭是为了参加乡试。

    “积攒经验是没错,我的意思是,你们别太紧张了,你这么慎重其事,不是给平安压力么?”

    新衣裳都准备好多套,要是没考过,平安心里不得有负担呀。

    李氏又是一怔,“是这样么?可是穿着旧衣裳去没问题么?”

    珍珠哑然失笑,这大概就是关心则乱吧。

    “那么多参加考试的学生都要穿新衣裳去么?”

    李氏讪然,放下了手中的针线。

    “给,今年嫩玉米好吃,又甜又糯。”

    递过玉米,珍珠咬了一大口。

    “这几年的玉米就没有不好的,不像前些年的玉米,硬茬茬的,吃了哽喉。”

    李氏感叹,仿佛昨日还在吃着难咽的玉米芯窝窝头,今日就变成了香糯可口的玉米棒子。

    她这么一说,珍珠也想起了那哽喉的窝窝头。

    一转眼,她都到这边四年的光景了,时间过得真快呀。

    雨滴“噼噼啪啪”落在屋檐上,溅起一片细碎的雨雾。

    珍珠透过朦胧的雨帘望向乌云笼罩的天空。

    她的家人,在另一个时空内,可曾安好?

    是否,偶尔会想念起她?

    亦如,她偶尔也会挂念着他们。

    “……”

    大雨持续下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天空又开始放晴。

    无怪说,六月的天变幻无常,一会儿一个样。

    珍珠牵着秀珠,提着一篮子新摘的玉米去看望做月子的阿云娘。

    吕素青也在阿云娘房里。

    “胡小姐,您来了,快坐。”

    她抽了张椅子放到了床边。

    “吕先生,你别客气,叫我珍珠就好了。”珍珠就道。

    吕素青笑笑,却没应声,别人客套,可不能随便当真,她与胡家还没熟络到可以直呼人家姑娘的名字。

    珍珠见状,没再纠结。

    “婶子,这是我爹新摘的玉米,一会儿蒸了吃,今年玉米甜,可好吃了,阿云去年不是挺喜欢吃的么。”

    “好,替我家谢谢你爹了。”阿云娘没有客气,胡家向来大方,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总会记挂着他们。

    吕素青替阿云娘接过,问明了煮发,就拿去了厨房。

    “哎哟,小石头长大真快啊,几天不见,好像又胖了一圈。”珍珠牵着秀珠凑到床边。

    “小石头~”秀珠踮着脚趴在床头,就想往上爬。

    “哎、哎、哎,你是猴子么?到哪有想爬,那是婶子家的床,不是我们家的。”珍珠一把揪住小胖妞。

    “姐,我要看小石头。”秀珠就急道。

    阿云娘靠在床头,笑呵呵地抱起小石头。

    “秀珠啊,婶子还在月子里,就不让你上床了,呐,你看,小石头在这呢。”

    她把小石头抱到床边,凑近秀珠。

    “小石头~”秀珠眼睛就亮起来,趴在床沿笑咯咯。

    “别摸小石头,他在睡觉呢,你弄醒他,他会哭的哦。”珍珠扒拉下她作怪的小手,哎,这熊孩子,小动作真多。

    “没事,秀珠是喜欢小石头呢。”阿云娘笑道,她可对活波的秀珠可是很喜欢的。

    “婶子,你就别惯着她了,她现在都快成猴大王了,见天的惹事生非。”

    胡长贵两口子也是这种态度,啥事都乐呵呵的,这小丫头简直要翻天了。

    秀珠见她沉着脸,扁了扁嘴,终于老实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