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226章单手赴会与英雄多出屠狗辈

青狐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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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上,血迹斑驳。而这种犹如斗兽场一样的气氛,大大刺激着周围人的视觉神经,很多人都已经陷入了半疯狂的状态。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一张张特殊纸条儿,扯着嗓子吆喝。

    这些纸条儿,就是赌注筹码。在两条猛兽比试之初,比如你看好这条藏獒,那么就花一万块钱买一张红色纸条儿。最后若是藏獒输了,这一万块也就打了水漂儿,分文不值。而要是赢了,就能立即翻一倍——兑换两万。当然,开办斗狗场的庄家会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份子钱。

    而一旦撕咬开始,你发现自己所选的藏獒可能要输掉,感觉到手中代表一万块的纸条儿有可能分文不值。那好,你也可以现场甩卖,八千也好,三千也罢,总比分文不剩要好一些。

    可是,斗狗并非一时半刻就能分出胜负。而且,狗这东西的生命力(也就是所谓的“反劲儿”)很强。或许眼看着一条垂死的狗,一不小心就能奋起撕咬一口致命的,最终反败为胜。于是,花低价中途买了这条狗的赌注的,就会挣得更多。比如你从别人手中花三千块买了藏獒的赌注,可是这藏獒却奇迹般地反败为胜,于是到结束时候依旧能兑换两万,就等于是用三千的成本赚回了两万。反正,最终结算的时候斗狗场庄家不认人,只认手中的纸条儿,那纸条儿就是钱。

    这只是简单的一次交易。而事实上,由于一场斗狗比赛的时间很长,随着场中斗狗的形势变化,一张纸条儿或许会转手好几次。期间谁挣谁赔,那就取决于两点:一是看你对狗的判断,二是看运气。

    当然,也有些发了狠的家伙,一口气狂收几十张纸条儿筹码。比如眼看着藏獒已经要落败,他偏用一千块每张的价格买下二十份赌注,花出去两万块。而万一藏獒最终反败为胜,每张纸条儿都值两万块。那么,他手中的纸条儿价值立马就会变作四十万!

    在激烈而血腥的撕咬气氛中,再加上金钱的刺激,当然会让这个场地陷入一种癫狂。

    当然,也有些财大气粗的家伙不参与这种游戏,他们只是一次性的豪赌。比如,两人商量好了,我只赌这头藏獒获胜,押下去三十万。赢了,你给我三十万;输了,三十万归你。据说就在这家斗狗场中,曾出现过一次单注筹码五百万的豪赌。

    总之,大赌和小赌的玩儿法又不尽相同。不过总体看来,级别是这里的所谓“小赌”,也比外面的赌资高得多,至少一出手就是上万的。

    而也正是因为赌资过大,所以斗狗场的庄家也一般很小心。没有熟人的引见,很难参与到这个小圈子里。而且要是你引见来的人出了问题,比如报警、或是记者暗访什么的,那好,引见人要承担责任。而地下世界中所谓的“承担责任”,后果是非常恐怖的。

    不过,今天稍微有点例外。也不知怎么搞的,没有人引见的情况下,一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混了进来——吕奉笙。而场面异常热烈,也没有人注意到他的例外。

    终于,这场斗狗结束了。藏獒虽然中间完成了一次漂亮的逆袭,但最终还是落败,这让不少人赔了大钱。不过,也有人为此赚了不少。事后,一个养狗的将那高加索烈犬牵走,地面上只剩下那头藏獒在喘着粗气,脖子上汩汩流血。

    吕奉笙看了看,没有在场中发现斗狗场的主人,也就是马一本所说的那个卢德伟。但是,他也没有当即离去,而是一个闪身出去,跟在斗狗场一个管理人员身后。天色已经黑了,那人看不到吕奉笙。当然,哪怕是白天,吕奉笙刻意跟随一个人的话,对方也发觉不了。

    前面那人进了一个类似办公室、但关闭很严实的房间里,四下无人。吕奉笙藏身在房子后窗边,凝耳倾听。他的耳力当然不如周东飞,但依旧比寻常人强了太多。里面,斗狗场的那个管理人员似乎在向人汇报情况——“卢哥,今天玩儿得还算不错。高加索吃了点药,发起疯来简直像头老虎,呵呵。很多人都买藏獒赢,所以咱们今天赚了百十万。”

    电话那边的“卢哥”,显然就是吕奉笙要找的卢德伟。不知道卢德伟说了些什么,这个管理员又说:“知道……好的……卢哥您放心,咱这条高加索好就好在说赢就赢、说败就败,而且即便败了却也能保证死不了,呵呵。要不然,也不值那三百万的天价了,呵呵!……好的,我知道,一定把高加索的伤养好。”

    一晚上赚了上百万,据说这样的场子每周一次。作为一个城市级的大混子,一年下来的收入显然非常可观。不过吕奉笙也听得出来,这样的比赛是参杂了阴谋手段的。给烈犬喂药,如同运动员比赛打兴奋剂。而可以预见,下次这头高加索再出来的时候,百分之九十的赌客都会押它获胜。但是呢,这个管理人员说了,“说败就败”。所以,到时候惨输的人又是一大批。

    十赌九骗,这很正常。

    不过,这条高加索烈犬却还真是个活宝贝。有了这条狗,简直就是斗狗场的一颗摇钱树。难怪卢德伟这么看中,而且千叮万嘱要求照料好这条狗。

    “卢哥您现在还在夜总会吗?……好,我这就去……”这管理员说罢,满意的挂了电话。今天的业绩不错,一会儿卢哥一高兴,指不定会赏点什么。哪怕不赏钱,让自己在夜总会里消遣一晚上也不错。皇后大道上的场子,里面的女人质量很高的。

    而吕奉笙却由此得知,那个卢德伟就在皇后大道上的夜总会里。找到他,不是什么难事。

    一个小时之后,吕奉笙手提一个黑色塑料袋,双手背在身后走进了那家夜总会。富丽堂皇,这是最简洁的一种形容方式。吕奉笙取过燕京那赫赫有名的天上人间,觉得档次也不比这里高出多少,更不是心怡的浣溪沙所能比拟。

    夜总会里面,一派萎靡气息。形形色色的男女,挥洒着激情、演绎着堕落、品味着沉沦。这里,有寻男女之欢的,有放纵high一把的,有嗑药的,有酗酒的,仿佛这里就是这座城市阴暗面的缩影。

    吧台前,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一个衣着暴露、但貌似清纯的女人,一边喝酒一边满意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很满意,因为在场所有的客人,都是来给他送钱的。在这个销金窟中,每个人的消费数额都不小。

    这个彪形大汉,就是卢德伟,一个彻头彻尾的草莽混子。从街头玩儿砍刀开始,历经了不少的腥风血雨、你争我夺。他饿过肚子,也夺过别人的饭碗;他被人玩儿过,也玩儿过更多的对手;他被人砍过,当然也砍过更多的人。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攀附上了闽粤大枭“黑龙”向延年。于是,在深川地下世界中,这个卢德伟异军突起,一步一步打下了这样一个家业。

    而他这样出身的混子,自然更加珍惜自己的地位和财富,就像天鹅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

    今天,他的心情非常不错。刚才斗狗场向他汇报,一夜之间狂赚一百多万。斗狗场加夜总会,每年给他带来的收入没有一亿也有八千万。这个收入让他豢养着一批生猛爪牙之余,也拥有足够的实力去挥霍。

    嗯,他在乎钱,但更喜欢花钱——只要是花在自己身上。把钱花错了一分,他会心疼。但要是为了自己的享受,一夜之间扔出去百十万也不会心疼眨眼。极度吝啬和极度奢侈这两个极端的性格,在他身上完成了变态而扭曲的融合。这是暴发户的心态,也是苦尽甘来之后对人生的疯狂索取。

    在他不远处,两个体型匀称、肌肉结实的家伙似乎随意的站在那里。熟悉卢德伟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的左膀右臂。十几年来地下世界的挣扎中,这两人为他立下了赫赫战功。

    卢德伟惬意地喝了口酒,一只手在身边那女人的屁股蛋子上捏了一把,邪邪地笑了一下。而就在这时候,吕奉笙迈着均匀的步子,双手背在身后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就是卢德伟?”吕奉笙从对方的眼神中已经得到确认,于是不等卢德伟说话,吕奉笙就继续说道,“今后再敢踏进银基购物半步,废你一双腿,记住了?”

    卢德伟先是一愣,继而狂笑一声,仿佛看到了世间最可笑的人。他身边的女人则带着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吕奉笙,或许在叹息这样一个一表人才的男人,怎么会做出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事情。

    看到吕奉笙和卢德伟似乎气氛不对,卢德伟的那两个保镖当即奔过来。走路的速度很快,也很沉稳,看得出是两个练家子。而据说卢德伟本人也很猛,曾经一人挑过一个十几人的势力。那一次,卢德伟手中的砍刀都砍卷了刃,虽然身上留下了七处伤疤,却也一举奠定了他在深川地下世界的凶名。

    所以,自负战力不俗的卢德伟看到两个保镖也冲了过来,自然更加放心。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吕奉笙,满脸凶气地咬牙问道:“谁的裤裆没扎严,蹦出了你这孙子来?!替银基出头?哼!你还嫩……啊……”

    话音未落,吕奉笙一只手闪电般出击,如铁钳一般死死扼住了卢德伟的脖子。卢德伟人高马大,体型健硕,却怎么也挣扎不开。甚至,已经有了窒息的感觉。

    两个保镖大惊,想不到吕奉笙说出手就出手,而且一出手就这么生猛。两人刚要近身,却听吕奉笙淡然说道:“不想让他死,跟我来。”

    全场都注意到,这边发生了变故。而且,在场人多半也都知道卢德伟的身份。看到卢德伟毫无反手之力就被一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扼住,个个大惊失色。就连音乐师也脑袋一阵僵化,不自觉地中止了那狂放的重金属乐曲。原本混乱嘈杂的夜总会,顿时一片沉寂。

    两个保镖没敢近身,生怕卢德伟有什么闪失。但是,他们又不敢离得太远,只能紧紧跟着吕奉笙。而吕奉笙一手提着黑带子负在身后,一手掐住卢德伟的脖子,如同拖死狗一般往前走。任凭卢德伟的身体怎么挣扎,但吕奉笙的那只手却一动不动,表现出了一种令人叹服的控制感。

    吕奉笙走进旁边一个空着的包厢,单手一抛就将卢德伟健壮的身体扔向了三米开外。卢德伟一下子趴在沙发上,脖子处有种被撕裂的痛楚。他仿佛感觉到,假如吕奉笙的手劲再加大一分,自己的颈椎骨可能就会断裂。

    而两个保镖的素质也不低,一闪身就冲了进来。其中一个猛然跑到卢德伟身边,扶起了这个浑身难受的老大。而另一个也自知不敌吕奉笙,竟然从怀中掏出一柄手枪!

    枪!在现实世界中,这东西的威慑力是巨大的。虽然警匪片中演的子弹满天飞,但现实中真要是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那绝对是一件令常人胆战心惊的事情。

    但是,吕奉笙却似乎毫不紧张。他很随意的将黑色塑料袋往茶几上一放,而后负起双手,根本不看那持枪的保镖,却对卢德伟说道:“刚才的话,记住了没有?”

    卢德伟喘着粗气,好容易才平静了下来,但那张脸还是由于刚才的窒息而有些涨红。他死死盯着吕奉笙,恶狠狠问道:“你是哪里的,谁的人?!”

    “看来不真正吃点苦头,你是改不了啊!”吕奉笙摇了摇头,叹道。

    而那持枪的保镖以为吕奉笙又要去袭击卢德伟,当即大吼一声:“不许动!再动一下,毙了你!”

    这个保镖的手很稳健,应该是一个拿枪的好手。虽然他也震惊于吕奉笙的实力,但对于自己的枪法还是非常的自信。

    “哦?”吕奉笙看了看这个保镖,笑道,“你确信拿着这把破玩意儿,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保镖的眼角一抖,似乎莫名产生了一种不确定的感觉。而这种不确定,就来自于对方那种出奇的镇定。以往的时候,只要他手中有枪,感觉就能掌控一切。但是这一次,这种掌控感没了。

    这个保镖知道,假如这种气势持续下去,自己估计连开枪的胆子都会丧失。一咬牙,手指扣动了扳机。没想着一枪打死吕奉笙,只要打伤他、让他失去格斗能力就行了!

    但是,就在他手指一动的同时,吕奉笙的身体也动了,速度快地吓人。吕奉笙那高大的身体仿佛顿时成了鬼魅,挪移的速度和方位根本无从捉摸。枪声响,吕奉笙的身位已经向左前方疾速滑动两米多。

    保镖大惊失色,他还从未见过这样恐怖的速度。于是当即调转枪口,再度射击。应该说,这个保镖的枪法很不赖。哪怕是打移动靶,也应该有个不错的成绩。但是,今天这个“靶子”的移动速度实在太过于变态了。

    枪声再响,吕奉笙又已经滑离了原地。那保镖眼睛一花之后,骇然发现吕奉笙竟然已经欺身到了面前!只见吕奉笙右手拖住这个保镖的前臂,同时伸出左手向下猛然拍落,所有的行动极其连贯如行云流水。

    “喀吧”一声,枪落地,手骨断!

    那个保镖顿时痛苦地咬着牙,却强忍住痛苦没有嚎叫。但是吕奉笙不会让他逞英雄,于是尚未收回的右手自下而上反手一扬,坚硬的四指直接击中那个保镖的下颌!

    又是一声脆响,下颌骨碎!

    终于,这保镖再也忍不住疼痛,大声嘶嚎了起来。而吕奉笙却似乎没有出过手,依旧闲适地站在那里,问:“最后一次警告:不准找银基任何麻烦!”

    “我……好……”卢德伟有些服软,不敢直接忤逆了眼前这个貌似平和、但动辄下死手、下狠手的猛人。但是,卢德伟还是犹豫道:“老兄究竟是什么人?其实,其实在下和银基没有矛盾,那是黑龙哥安排的。”

    黑龙哥,自然就是“黑龙”向延年。整个闽粤省的地下世界,都该听过这个名字。卢德伟搬出这个名号,也是为了吓一吓吕奉笙。好歹让他知道,自己也是有强硬后台的。

    “那就告诉向延年,就说我吕奉笙来过了。”除了卫疯子或周东飞这个级数的,吕奉笙还真不在乎其他什么人。“至于向延年是否继续让你骚扰银基,那就看你的造化了。”

    言外之意,哪怕向延年让你动手,你也必须顶住压力。要是依旧听向延年的,那只能证明你冥顽不灵。到时候,我还是会首先找你算账。

    而实际上,卢德伟这样的混子,只能算是向延年的外围势力。为了让这些外围小弟今后继续效命,想必向延年也不会刻意为难他们。因为向延年应该知道,吕奉笙这个级数的猛人,本来就不是卢德伟这样的人所能对抗的。如果向延年依旧要求卢德伟继续对银基动手,那就等于明摆着把小弟往火坑里推。这样一来,向延年今后的队伍也不好带。

    卢德伟尚未听说过吕奉笙的名头,只能牢牢记住这三个字。倒不是吕奉笙不够出名,而是卢德伟这个层次还接触不到。

    吕奉笙冷笑一声,转身就离开这包厢。临走前,他看了看茶几上的黑色塑料袋,对卢德伟说:“先看看这个,再决定怎么跟向延年那条泥鳅汇报。”

    出了包厢,所有人都在傻傻瞪着。刚才的两次枪声,以及那保镖撕心裂肺的呼号,让人知道里面发生了剧烈的搏斗。而看到吕奉笙轻松出来,那么只能证明卢德伟栽了。

    出门之后,吕奉笙刚好接到了马一本的电话。听语气,马一本的事情已经办结了。这货的效率,竟然比吕奉笙还高!不过吕奉笙并不吃惊自己义兄的手段,司空见惯了。

    马一本已经等在了机场,并买好了机票。这货,真不知他是怎么玩儿的。

    而在夜总会里,卢德伟心有余悸,双手有些颤抖地打开了那个黑色塑料袋。而刚刚将它打开,卢德伟就忍不住惊叫一声,而后浑身冷汗——一个黑色的、溅满血迹的狗头,赫然摆放在那里!

    这,正是卢德伟最得意、也最宠爱的那条高加索烈犬,也是他的一颗摇钱树!

    如今,再也没有什么高加索烈犬了。狗头的双眼瞪着,似乎与卢德伟对视一般。脖子处,齐刷刷地一刀劈落,绝无一点拖泥带水的感觉。

    一股寒意自卢德伟心底阐发,瞬间笼罩了他的全身。他连死人都见多了,当然不怕一条死狗的头颅。真正让他发寒的,是对方那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实在太过于狠辣!

    这条狗的价值,不下于三百万。轻轻一刀斩落,三百万化为虚无。但是,这个吕奉笙竟然丝毫不在乎。或许是,这个猛人根本就没有在乎的事情!当然,对于视财如命的卢德伟而言,这种感触又被进一步放大!

    那么,这样一个对一切都不在乎的家伙,一旦疯狂起来会是什么结果?今天是个狗头,明天或许就是一个人头——谁的人头?卢德伟双手微颤,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于是,卢德伟强行压抑住内心的紧张,拨通了向延年的电话:“黑龙哥,我栽了!一个叫吕奉笙的家伙来了,横扫了我这边……”

    “吕奉笙?!”向延年一惊。听了卢德伟的报告,向延年琢磨了一下。他此前万万想不到,吕奉笙会单枪匹马杀到自己的地盘上。

    此时,卢德伟带着些哭腔问:“黑龙哥,那银基方面的事情……?”

    “你暂时不要管银基那边的事情了。吕奉笙那个层次的人,不是你所能对抗的。”向延年有这个觉悟。而且,用混子骚扰本就是诸多手段的一种,犯不着为此而断了小兄弟们对自己的信任与拥戴。混地下世界的大枭们都知道,你若是硬是让兄弟们去送死,那么自己的威信也就荡然无存了。谁的命都只有一条,为你卖命之前,也得确保人家的命还在。

    飞机上,马一本和吕奉笙并排而坐,惬意的倚在后面。吕奉笙看着这个很另类的义兄,笑问:“你那边的事情,解决的利索吗?”

    “绝不会留尾巴,嘿!”马一本笑了笑。

    虽然知道义兄有足够的手段做到这一点,但吕奉笙还是想知道其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