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出门不吉遇疯狗

胖豆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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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

    天色放晴。

    吴半仙见到莫尘真的取回冰魄雪莲时,一脸的震惊。

    要知道,万仞山传说可是有妖魔出没的,几十年来,不知在上面失踪了多少人。

    现在,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少年郎,竟然真的从万仞山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珍贵的雪莲。

    当吴半仙注意到莫尘手上密密麻麻的伤痕时,忍不住叹了一声,也不知道对方这一路来经历了多少的磨难。

    莫尘将冰魄雪莲交到对方的手中后,一脸期待地说道:“吴大夫,如今有冰魄雪莲的话,是不是可以医治雪儿的病了?”

    吴半仙点了点头,伸手接过冰魄雪莲时候,同样是有些激动,毕竟,这东西极为珍贵,他也很少见到。

    紧接着,他吩咐马元,取来回春堂里的百年人参,按照古书中记载的方法,文火慢炖,煎熬成汁。

    一个时辰后,药终于煎好了。

    莫尘满是激动地朝吴半仙拱手一拜,这才端起煎好的药,急匆匆地朝着莫雪的房间走去。

    看着莫尘离开的背影,吴半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伤感。

    马元愣了一下,神色有些复杂地说道:“师父,您是不是又想起了师娘和小师弟?”

    吴半仙叹了一声,拍了拍马元的肩膀后,离开了厨房。

    望着对方落寞的身影,马元不由自主地攥紧了双拳,一脸愤恨地喃喃道:“都怪那些可恶的山贼……”

    ……

    听说是要吃药,莫雪明显有些不开心,可是当莫尘从背后拿出了一串冰糖葫芦的时候,她顿时笑逐颜开。

    这是莫尘趁着吴半仙煎药的时间里,偷偷去街市上买的。一是为了哄莫雪吃药;二是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

    毕竟,他昨天答应过对方,要给她买糖葫芦的。

    将药喝完以后,莫雪开心的接过冰糖葫芦吃了起来,这是她最喜欢吃的东西,虽然不贵,可平日里却很难吃到。

    等吃到还剩三颗的时候,莫雪将冰糖葫芦递到了莫尘的面前,摸了摸肚子说道:“哥哥,你吃,雪儿吃不下了。”

    莫尘笑着摇了摇头:“哥哥可不喜欢吃那么甜的东西,还是雪儿将它们都吃完吧。”

    其实,他心里十分清楚,一串糖葫芦哪里能够吃饱。

    莫雪只好将剩下的三颗糖葫芦给吃了,边吃还边含糊不清地喃喃道:“这么好吃的东西,哥哥竟然不喜欢……”

    买过冰糖葫芦,莫尘的身上只剩下了两文钱,百年人参的价格他偷偷问过回春堂的学徒马元,价值三百两白银。

    眼下之际,必须找个活干,不然的话,他不仅还不上百年人参的钱,还无法继续给莫雪看病。

    可是,什么样的活,才能够在短时间里挣到三百两白银,伙计之类的杂活,恐怕干一辈子也挣不到吧。

    直到午时的时候,莫雪也没有犯痴睡症,这证明吴半仙的药的确是起了延缓病情的作用,也更加坚定了莫尘去挣钱的计划。

    为此,他特意跑去问了一下马元,对方既然跟在吴半仙身旁那么多年,应该知道不少的东西。

    马元听到挣大钱的方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道:“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想要挣钱并不容易,我只知道,除了那些达官贵族和各个商铺的老板很有钱外,就只剩下江湖上的豪侠能够一掷千金了。”

    豪侠?!

    莫尘双目一亮。

    蓟县武馆的武头沈三爷,一年便能挣到不少的银子,如果他真能成为江湖上的大豪侠,或许能够挣到足够的钱。

    剿灭山贼,为民除害……这些豪侠们做的事情,莫尘可是从沈三爷那里听到过无数次。

    可是,他该怎么才能成为江湖上的豪侠呢?

    除了下盘稳一点,莫尘一点功夫都不会,别说成为豪侠铲除山贼进而从官府领赏获得银财了,单是一个懂点武功的小毛贼,他便应付不了。

    可是,一直在回春堂住着,总不是办法,他决定还是先在城里找活。

    ……

    幽州城很大,布局却很分明。

    城东区是城主府所在之地,城里众多达官贵人的府邸大宅便在那里,很是奢华。

    城西是幽州城的富户、商人的宅院,建有诸多的武馆、书院、林园,而且街道宽敞,环境也颇为清静。

    城南是幽州城的商铺区,街道两侧全都是店铺,大多是城里富户人家的家产。米、布、茶、盐等商行数不胜数,还有酒楼、茶馆、胭脂店五花八门的店铺。

    城北则是平民住宅区,住着数万的平民,大都是狭窄憋屈的土房木屋,十分低矮,街道拥挤。

    想要找活的话,自然要到城南区,那里店铺最多。

    幽州城南的街道之上,车水马龙,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

    莫尘却没有心情去欣赏这繁华的景象,他在不停地找着一些能干杂活,可却四处碰壁。

    那些店铺的老板不是嫌弃他年纪太小,就是身子太瘦弱,一些重活他根本做不了,轻活的地方又不需要雇人。

    在城南转悠了一圈,莫尘也没有找到一个肯雇他的店铺,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先回回春堂。

    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突然从胡同里窜出了六、七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小乞丐,大都是十三、四岁的样子。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浓眉大眼,嘴里叼着一根牙签,身子明显比其他人高半个头的少年,想来是这些小乞丐的头头。

    在他旁边,有一个拄着拐杖,眼神有些阴戾的小乞丐,正在跟那个少年说着什么。

    那个乞丐头头听到瘸腿小乞丐的话,神色顿时阴沉了下来,挥手将他推开后,来到了莫尘的面前。

    “小子,就是你在前天占了小瘸子的住处?!”

    莫尘一听,不由得想起那个破道观,皱眉说道:“那日我见道观里没人,以为是个无主之地,这才和妹妹住在了里面,怎么能说是占了别人的住处?”

    那个乞丐头头恶狠狠地瞪了莫尘一眼,似乎没想到这个瘦若干鸡一样的家伙,竟然还敢反驳自己。

    他冷笑一声,忍不住说道:“你小子占了别人的地方,竟然大还敢言不惭,你可知道我疯狗陈四的名号!”

    莫尘皱眉想了想,摇头道:“没听说过。”

    这是实话,他才刚来到幽州城两天,哪里知道什么疯狗,野猪之类的。